年度薪酬總額

批號

GDL-QW7.5.1-GZ-05

目的

依法依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確保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好國資監管工作。

適用範圍

適用於區屬國有企業(工業集團公司、建設集團公司、商業集團公司)的經營者年度薪酬總額核准工作。

職責

3.1 產權管理崗負責受理申請,並進行初審。
3.2 監事會主席崗負責審核,並提出擬辦意見。
3.3 統評考核科科長負責覆核。
3.4 副局長負責複審。
3.5 局長負責終審。

工作內容

4.1 申請

企業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決策,區屬企業(被託管企業和被委託監管企業通過託管企業、受託監管企業提出申請)在進行實質性操作前提供以下資料,向國資局提出核准申請(提供資料為複印件的,需加蓋公章)。同時,登錄國資監管信息系統進行登記。
1. 核准申請檔案
2. 薪酬計算表
3. 經中介機構審核的審計報告
4. 經發局審核簽章的實際引進外資數額統計表
5. 特殊情況可增減資料。

4.2 受理

產權管理崗對申請資料及電子信息進行初步審查。資料齊全的,將上述資料登記在《文書領取通知單》上,並將此單發放給企業;資料不齊全的,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補齊再予以受理。

4.3 審核

監事會主席崗對申請資料及初審意見進行審核。符合規範的,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相關欄中擬出核准審核意見;若發現申辦資料內容需要補正,填寫《補正資料通知書》並送統評考核科科長覆核。(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4 覆核

4.4.1 統評考核科科長對申請資料及審核意見進行覆核。符合規範的,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相關欄中提出審核意見,並送副局長複審。(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4.2 覆核若發現申辦資料內容需要補正則填寫或覆核《補正資料通知書》,交產權管理崗,由其一次性書面告知企業,《補正資料通知書》應由企業領取人簽收。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中填寫通知發出和接收情況。企業應按4.1程式重辦申辦手續。(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4.3 統評考核科科長經覆核符合備案或不予備案要求的,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備案呈批表)上籤署意見,並將上述資料送副局長複審。(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5 複審

副局長對上述資料和覆核意見進行審查,並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上籤署複審意見,並將資料交給局長終審。(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6 終審

局長對上述資料進行終審,並在《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上籤署終審意見,簽發核准檔案稿,並將上述資料退產權管理崗。(此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4.7 交付

產權管理崗印發核准檔案,通知企業持《文書領取通知單》,前來領取核准檔案。(此環節1個工作日內完成)

4.8 質量監督

下一環節監督上一環節的工作質量,上一環節不符合規範要求時,即時填寫《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單》或《不合格服務評審處置表》,交上一環節糾正後,經過下一環節驗證確認已符合規範要求時,再繼續進行下一步工作。

4.9 電子信息審核及輸入

產權管理崗審核企業錄入國資監管信息系統的電子信息,並將處理結果錄入國資監管信息系統。

4.10 歸檔

產權管理崗將留存的資料收集整理,定期歸檔。

質量要求

5.1 時限:各環節按規定時限執行。
5.2 準確:資料與檔案齊全、真實、適合,符合法規要求。
5.3 態度:和藹、耐心,不發生任何爭執。
5.4 公開:受理和辦事過程中應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清楚而全面地告知企業應知的事項。

相關檔案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席令第16號)
6.2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
6.3 《關於規範區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的通知》(穗開國資委[2007]1號)

記錄表格

7.1 服務提供過程記錄(重大事項核准呈批表)
7.2 文書領取通知單
7.3 補正資料通知書
7.4 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單
7.5 不合格服務評審處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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