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農經局

5、負責林業信息、宣傳等工作。 4、負責農業推廣項目的編制、匯總、申報及管理工作。 2、負責農業對外宣傳工作。

機構職責

平湖市農經(農業經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它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畜牧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做好調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改革、建議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檢查、督促和落實。
2、制訂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畜牧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畜牧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林漁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會、審計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養殖水面使用權流轉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4、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建議;負責對初級農產品安全生產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管;指導都市型農業、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5、編制農牧漁業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農牧漁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作物種子儲備。
6、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實施的監督管理;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環保、土地整治、中低產田和池塘改造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
7、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農業法制建設。承擔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行政執法和海洋監察工作;負責農牧漁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魚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管理;負責全市海洋監察、海洋與內陸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海洋環境、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業運輸機械等農機監理;承擔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植物檢疫、蔬菜基地保護等工作。
9、主管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負責海洋的綜合管理和海洋環境保護;負責全市捕撈業和養殖業的管理;負責淺海、灘涂和內陸水域的漁業開發和利用;負責水產種苗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指導水產技術推廣。
10、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苗圃建設和管理;負責花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督查全市的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和森林防火工作。
11、負責全市農業信息工作,指導農業信息網路建設。
12、負責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加強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與合作,引導農業出口創匯。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海洋管理科
1、制訂並實施全市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和計畫。
2、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3、負責市轄海域海底電纜、管道勘察鋪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及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
4、參與審核並監督管理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
5、承擔海域勘界工作,指導無居民島嶼的開發與管理。
6、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7、負責海洋經濟統計、信息等工作。
漁業管理科
1、負責制定和實施漁業生產發展規劃、中長期、年度計畫。
2、負責指導漁業經濟組織加強生產要素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負責管理漁業承包契約,指導契約的簽訂、變更、履行。
4、指導漁業產品結構、布局的調整工作。
6、組織管理全市水產養殖使用證、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工作。
林業管理科
1、制定林業生產、生態環境、綠化造林的有關政策、規劃、規程並監督實施。
2、指導平原綠化、沿海防護林、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建設,負責林地保護。
3、指導、監督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4、承擔國土綠化的管理工作。
5、負責林業信息、宣傳等工作。
6、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市綠化等工作。
辦公室
1、負責有關農業政策和農村工作調研,為有關政策的出台、修訂提供依據;配合政府提出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的方案、措施,當好參謀,並負責檢查、督促落實。
2、負責以局名義下發的各類檔案、材料的審核。負責起草領導講話材料和向市委、市政府的報送材料;管理印鑑。
3、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4、協助領導管理局機關內部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
5、協助領導管理本系統項目經費以及國有、集體資產管理。
6、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衛、保密及政務督查工作;負責辦理市委、市政府政務督查項目。
7、組織制訂工作計畫;組織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8、負責有關外來人員接待安排和後勤工作。
9、負責市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10、抓好市委、市政府布置的農業口考核工作。
11、負責科站各項考核指標督查和分解落實,以及年度考評、考核工作。
12、完成其它有關工作。
農業法制科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行政方面法律、法規。
2、負責全民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工作。
3、負責起草主管行業的行政規範性檔案。
4、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及綜合協調與指導工作。
5、負責審核行政執法行為及行政複議工作。
6、負責辦理行政訴訟案件。
7、負責全系統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以及執法監督制度的制訂。
農業科教科
1、負責編制全市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農業基本建設計畫。
2、負責制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負責全市農業科技發展的情況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4、負責農業推廣項目的編制、匯總、申報及管理工作。
5、負責農業標準化工作、無公害生產、農產品品牌管理。
6、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和鎮(街道)農技站業務指導和考核。
7、負責抓好農業教育、農技培訓、送科技下鄉、農情統計、農情信息等工作。
8、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建立農業科技資料庫,開展綜合檔案室標準化建設。
9、負責農業各專業協會的指導和管理,做好市農學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抓好農產品"菜籃子放心工程"實施。
11、負責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大學平湖分校的日常管理。負責指導農業幹部培訓學校、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的培訓工作。
12、負責各業務科站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負責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各類業務考核指標的分解落實,抓好督查。
13、負責局屬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和業務考核工作。
14、做好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農業產業科
1、負責農業產業化發展、規模經營、各類園區、基地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政策調研。編制全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提出推進農業產業化的對策、措施。
2、抓好工商企業投資效益農業。
3、抓好各類農業開發、農業園區、農技人員參與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組織協調對農業項目扶持政策驗收工作。
4、負責制訂農業特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農業龍頭企業管理。
6、做好其他有關工作。
經營管理科
1、負責宣傳貫徹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局屬各經營單位、"三場"、鎮(街道)畜牧獸醫站的財務管理。
3、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經營服務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調研,提出方案,當好參謀。
4、負責局屬經營單位、"三場"經濟責任制考核。
5、負責局屬經營單位、"三場"安全生產工作。
農業外經科
1、負責農業對外經濟工作調研,為擬定農業對外經濟工作發展計畫及政策措施當好參謀。制訂農業外經發展規劃。
2、負責農業對外宣傳工作。組織農業對外考察。
3、指導農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編制農業招商項目。管理農業外向型經濟。
4、組織參與並舉辦在國內外舉辦的農業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博覽會、展示展銷會、招商會。
5、負責農業接軌市場、農產品信息調查、農民行銷隊伍管理。
6、積極做好農業對外關係的協調、服務工作。
7、開展國際間、地區間農業技術、項目、人才的交流與合作。
8、負責農業外經方面的各類信息、技術、資料的收集、綜合和利用。舉辦各類農業信息發布會。
9、提供各類農業外經方面的材料。
農機管理科
1、負責宣傳貫徹農機化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研究提出全市推進農機化的政策、措施。
3、負責農業機械化生產技術推廣、指導。
4、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的重大技術措施,做好適用技術推廣項目的論證、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抓好農業機械化管理系統建設。
6、負責農村機械維修業管理和農村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的核發。
7、負責鎮(街道)農機站業務指導,抓好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科
1、負責全系統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知識分子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情況調研,提出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其他方面的工作意見和規劃。
2、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統計年報匯報、機構編制、幹部職工學習、培訓等工作。
3、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考勤工作。
4、負責全系統科技人員(含農民技術員)職稱申報和上報工作。
5、負責系統內出國(境)人員審查上報工作。
6、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和組織、紀檢、監察等日常工作。
7、負責本系統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各群團組織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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