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古城遺址

平原古城遺址,位於今平原城南二十五里的張官店地方,這一帶原是黃河沖積平原的一介高埠之地,又是馬頰、篤馬、鬲津、鴻溝等九條自然和人工河流匯集的“沼澤之國”。

簡介

平原古城遺址,位於今平原城南二十五里的張官店地方,這一帶原是黃河沖積平原的一介高埠之地,後因地表變化而又形成了較為低洼的現狀。此處又是馬頰、篤馬、鬲津、鴻溝等九條自然和人工河流匯集的“沼澤之國”。

歷史

早在上古時代,就有“陸終氏”和“有窮氏”的氏族部落在這裡混合居住。在公元前四千年的新石器時代,對新石器的使用,據考古學家推斷是公元前四千二百年至三千七百年之間傳入黃河下游北岸的。從現在在張官店附近發現的“石鐮”判斷,公元前三千八百年左右的時候就有耕耘、狩獵於此的百姓。據古代文獻記載現今平原附近在夏代(公元前21世紀至16世紀)有“有窮氏”“有鬲氏”這兩個重要部落在這裡生活。根據山東省考古專家,按照在張官店附近發現的“陶片”等古文物鑑定,平原古城屬於商代早期的遺址(公元前16世紀)無疑。
公元前685年,齊桓公拜管仲為相後,管仲對齊國大膽的進行多方面的改革(此時平原正屬齊)。據史書記載:“管仲首先對國(都邑)鄙(鄉村)進行整頓。他本著‘定民這居’、‘勿使雜處’的精神,在國中分設二十一鄉,在鄙處實行邑、卒、鄉、縣(三鄉為一縣)屬制度。”另據典籍記載:“齊襄公十九年(公元前679年)風沙衛(原齊將)奔高唐,京相璠(史學家)曰平原。”由此而證,平原古城是一個古縣郡址之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