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江戶幕府實行幕府和藩兩級統治,幕府集政治統治機構和軍事指揮機關於一體,具有更高的集權性。地方上具有相對獨立的封建領地,稱為藩國。藩國大名稱藩主,其領導機構一如幕府。幕府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設定派出機構。藩主依其與將軍的親疏關係分為三類,即屬於德川家族的稱親藩;“關原之戰”之前的親臣稱譜代;其他的稱外樣。為了牢固控制藩主,幕府採取“參覲交代制”:即落主必在江戶設一居所,把妻、子留在其中作為人質。藩主每年在兩地輪流居住,定期到將軍府報到,參加各種儀式和接受傷務。而且,藩主在駐地和江戶的往返途中,有一套排場的貴族儀注;總之,使得藩國的顛覆行為成為不可能的事情。詳細信息
德川幕府為了維持國內穩定和鞏固政權,採取了兩項措施。一是鎮壓基督教徒,禁止基督教在日本傳播;二是發布鎖國令,禁止所有日本人進出國門,同時禁止除中國、朝鮮、荷蘭人之外的一切外國人駐足日本。德川幕府建立了明顯的封建等級制度,即將軍--各地大名(諸侯)--武士--農、工、商--賤民(穢多、非人)。江戶幕府實行有效統治的一個辦法是身份統治,其理論思想的前提是:現存的社會階級秩序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且,四民階級是有儒家理論化為根據的。士農工商等級的具體劃分為:武士、百姓(農民)、町人(工、商)。武士是貴族,與平民之間有一個嚴格的界限,他們的冠姓特權(一般百姓不準稱姓);可以佩帶兩把東洋刀。其內部又根據地位的高低分為二十多個級別,最高的將軍,最低的是失去俸祿的浪人。
農、工、商的次序也是不可顛倒的。農民雖然辛苦,但是其社會地位高於手工業者和商人,這也反映了那時以農業為基本的社會現實。而工、商的地位雖低,但生活可能要比農民富裕一些。另外,在這些人之下的還有被稱為“穢多”、“非人”的賤民,他們大多是從事製革、殯儀、說唱等職業的人,他們的住處、擇業、婚嫁都有嚴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