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單位

常住單位是一個統計項目,是指在一國經濟領土範圍內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

常住單位既包括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也包括住戶。 所有常住單位組成國民經濟核算的經濟主體。

一經濟單位滿足下列條件,則稱該經濟單位在我國具有經濟利益中心。

在一國的經濟領土範圍內具有一定的場所(住房、廠房或其他建築物)

從事一定規模的經濟活動(如生產、消費)

超過一定時期(一般為一年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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