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星(1+1)獎學金

希望之星(1+1)獎學金

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是專為扶助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為國家培養人才而特別設立的公益項目。獎勵通過結對資助方式獎優幫困,對北京市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中小學生進行跟蹤培養,以督促其不懈努力,奮發圖強,將來成為國家有用人才。

(圖)希望之星(1+1)獎學金希望之星(1+1)獎學金

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是專為扶助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為國家培養人才而特別設立的公益項目。獎勵通過結對資助方式獎優幫困,對北京市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中小學生進行跟蹤培養,以督促其不懈努力,奮發圖強,將來成為國家有用人才。

概況

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是專門獎勵家庭經濟暫時困難、品學兼優學生完成學業的公益項目。項目特色是一對一結對資助。

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資助一名小學生400元/年;資助一名國中生600元/年;資助一名高中生800元/年,捐、受雙方可建立聯繫。

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於2000年6月,由北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向社會推出,旨在獎勵北京地區家庭貧困、品學兼優,具有成才發展潛質的中小學生,通過結對資助方式獎優幫困,進行跟蹤培養,促其成才。該項目以其獨特的透明特性,深受捐受雙方歡迎。

項目管理

(圖)募集資金募集資金

獎學金申報

1、申請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資助的中小學生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統一下發的申請表,學校應保證學生所報情況屬實,責任人簽名,加蓋學校公章。

2、學生所在學校核准後向各鎮、街道教育、中學團(工)委,少工委申報,各基層單位應對學校所報學生資格進行審查,同時將申請表備份,建立專門檔案。

3、團區委對各基層單位上報的學生申請表進行審核,責任人簽名,加蓋公章,上交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同時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資料輸入北京市希望工程網路資料庫。

4、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審核確定受助學生資格。

捐贈

社會各界進行該項目捐贈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手續:

1、到北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接待室或北京市商業銀行代辦處辦理捐贈手續。

2、到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團區委辦理捐贈手續;

3、到各鎮、街道、教育、中學團(工)委,少工委捐款,再由各基層單位上交到團區委完成相關捐贈手續。

4、通過郵局匯款。

5、捐款額較大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團區委進行現場捐款的,團區委工作人員到捐方處完成捐贈手續。

北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向單位、集體捐款10000元以上,個人捐款5000元以上的捐方頒發榮譽證書。

(圖)希望之星(1+1)獎學金希望之星(1+1)獎學金

結對

1、由北京市統籌的,捐贈者實施捐贈後,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給予辦理結對手續,向捐方發放結對資助卡。

2、由團區委自籌的,捐贈者實施捐贈後,團區委給予辦理結對手續,向捐方發放結對資助卡,並將捐助款上交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進行統一划撥。

3、由各基層單位自籌的,捐贈者實施捐贈後,如有確定受捐贈對象的,各基層單位將受捐贈對象資料和捐助款上交到工作站,辦理相關捐贈和結對手續;如沒有確定受捐贈對象的,各基層單位將捐助款上交到團區委,團區委在統一安排。

獎學金髮放

1、各基層單位接收到團區委下撥捐助款五日內將款項下發到受助方本人或受助方監護人,並按規定填寫基層發款簽字表(由受助方本人或受助方監護人填寫聯繫電話、領款簽字部分)。

2、各基層單位要督促受助方在收到捐助款後,按照團區委提供的結對資助卡上的捐方資料,給捐方回信,告知捐方收到捐款,介紹本人情況。受助方將回信裝入團區委提供的信封中,認真填寫捐方的詳細地址和郵編,不貼郵票,上交到各基層單位。

3、各基層單位於接收到捐助款15日內將基層發款簽字表原件(加蓋基層單位團隊組織公章)、受助方回信上交到團區委。

4、各基層單位在下發捐助款時注意留存受助方資料、基層發款簽字表複印件,並做出希望工程工作檯賬,以備年終檢查。

5、學生在申報期間或受助後如發生轉學、升學等變動情況應及時通過各基層單位上報到團區委,及時更改學生信息。

監督
(圖)希望之星(1+1)獎學金希望之星(1+1)獎學金

1、機構監督: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對與該項目有關的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學校實施的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落實工作,進行管理、監督。

2、捐贈者監督:參與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捐贈者,通過結對資助卡與受助學生建立聯繫,了解項目實施情況,對該項目進行監督。

3、社會監督:聘請專業審計機構對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進行審計,定期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4、新聞監督:新聞單位通過對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實施情況的採訪、宣傳、追蹤報導,對該項目進行監督。

項目實施

(圖)希望之星(1+1)獎學金希望之星(1+1)獎學金

2000年,189名來自北京市10個區縣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中小學生獲得了首筆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的資助。到2007年11月,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項目共資助中小學生75532人次。

截止2008年6月,大興區全區共有530餘名獲“希望之星1+1”獎學金的學生(含打工子弟學生在內)。

2007年7月12日上午,扶貧濟困春風行動——北京市“希望之星(1+1)獎學金”北京宏志中學專項基金髮放儀式在北京宏志中學舉行,獲得專項基金的北京宏志中學宏志生總計165名,其中走讀生67名(1000元/名);住宿生98名(2000元/名)。頒發專項獎學金總計26.3萬元。

2008年4月,崇文區希望工程工作站在廣渠門中學宏志班舉行了“2008年希望之星“1+1”獎學金捐助儀式”,全區87名中小學生獲得了捐助,總金額6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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