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定單

市價定單

市價定單(Market Order)(又稱市價委託)是按照當時可能是最好的價格立即(儘快)買進或賣出某一特定交割月份的一定數量外匯契約的定單,這種定單並不規定具體的成交價格只規定交割月份的契約數量。

簡介

市價訂單豐富了市場交易手段,提高了市場效率。

上證所創7新實驗室《市價訂單的交易風險與下單策略研究》報告指出,當下約70%的市價訂單能夠在一檔成交,約18%的市價訂單在第二檔成交。但各檔位價格差距在極端情況下可能很大,為控制這種風險,投資者應根據市場情況,下達規模相對較小的市價訂單。報告建議,將成交五檔改為成交若干個最小報價單位來避免這種風險。
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的訂單(委託)類型一直限於限價訂單。隨著市場規模擴大、交易品種增多以及投資者數量劇增,限價訂單的不足逐步顯現。統計顯示,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訂單撤單比例平均達23.64%。行情波動較大時,撤單比例則高達40%-50%。因此,上證所2006年8月對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連續競價階段增加了市價訂單方式。市價訂單極大地提高了訂單的成交效率。2006年限價訂單及市價訂單成交情況統計顯示,平均市價委託訂單的即時成交股數占委託股數的98%以上,而同期的限價訂單即時成交指標值僅為30%。滬市市價委託訂單主要用於A股交易,占比超過86%,幾乎所有市價委託訂單均為個人投資者所運用,占比超過99%。
研究表明,市價訂單並不是沒有風險。由於訂單簿各檔位價格差距在極端情況下可能很大,有個別投資者利用市價訂單交易規則,藉機掛出大量超低價格的買單,等待時機與市價賣出訂單成交,企圖獲取暴利。2007年一季度統計數據顯示,儘管五檔保護價格與第一檔的差距平均不大,但個別值差距很大,如權證市價訂單五檔成交與第一檔的差距最大達0.848元,股票最大達4.98元。因此,應將成交五檔改為成交若干個最小報價單位。比如,將股票市價訂單改為成交5個或10個最小報價單位後轉限價或撤銷,對權證改為成交10個或20個最小報價單位後轉限價或撤銷。

不能撤銷

市價訂單不能撤銷,因為《交易規則》提供的兩種市價訂單都不能在交易系統內停留。第一種市價訂單如果交易後尚存餘額,立即自動撤銷,所以本身無須投資者自行撤銷;第二種市價訂單如果交易後尚存餘額,立即自動轉為限價訂單,完全遵守限價訂單的規定,轉換後的限價訂單可以撤銷,但已經不能稱之為市價訂單。

市價委託策略

市價委託是最普通最容易執行的一種委託指令,指客戶只要求經紀商按交易市場當時的價格買進或賣出證券的委託形態。

採用市價委託策略(the policy of market price intrustment)買賣證券有兩個好處:一是成交的迅速性,因為這種委託沒有規定買賣的具體價格,有時在委託單交給經紀商幾分鐘後,即可成交。二是成交的把握性大,只要沒有意外情況發生,該種委託一般都能得到執行。市價委託策略一般在客戶急於買進或急於賣出股票時採用,通常更受那些急於在跌勢中出售股票的客戶所歡迎。因為在市場股價處於下跌時,往往股價下跌的速度比股價上漲的速度來得更快,因此,採用市價委託策略則可更有效地減少損失。

市價委託策略的缺陷是,當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且所報的賣價較高或買價較低時,容易出現高價買進或低價賣出的情況。因此,投資者選用此種委託策略時,需權衡利弊而後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編輯詞條

上證所類型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與“最優五檔” 範圍內對手方佇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委託撮合成交。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對手方佇列里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佇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範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申報佇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與“最優五檔” 範圍內的對手方佇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自動轉為限價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對手方佇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佇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範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佇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自動作為限價訂單留在申報簿中,其限價等於先成交部分的成交價。

4)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佇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作撤單處理。

深證所類型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範圍內對手方佇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1)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佇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佇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佇列或賣方“賣一”佇列。

2) 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佇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佇列的最優價格.

3) 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佇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本方最優價格委託是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範圍內本方佇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1)“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本方佇列存在有效申報,則以當時本方佇列的最優價格為指定價格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的集中申報簿中;

2)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本方佇列中沒有有效申報,交易主機對“本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銷處理。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佇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佇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成交,直至無有效對手盤(即在漲跌幅限制範圍內或在最後一筆成交價為基礎的有效競價範圍內交易主機中現有的對手方佇列中無委託);

3) 若“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範圍內的對手方佇列成交。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佇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佇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範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佇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假如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佇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就按對手方申報佇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直到“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全部成交完畢為至;

2)“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可以與數筆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如果其無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機對“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作撤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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