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03年9月3日,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正處級建制,同時掛濟南市市中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牌子,是區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綜合執法機關,執法業務接受濟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 編制143人。依據《濟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暫行規定》,在市中區轄區內主要行使市容環境、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人防、房產管理、建築管理、開發拆遷等方面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

機關內設辦公室、執法科、綜合科3個科(室),位於建國小經六路6號,下設9箇中隊, 為正科級編制,其中,區城市管理監察機動督察中隊,主要負責對全區行政執法隊伍的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執法中的不作為行為,行使區級行政處罰權。 其餘8箇中隊,作為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派出機構,按照每2至3個辦事 處(鎮) 設一個中隊的原則,在轄區內負責具體執法工作。2004年6月,區執法局成立經十路女子中隊。為保障配合城管執法,區公安分局成立了市中區城管警察大隊(副處級建制) ,駐市中區執法局,編制城管警察15人,實有6人。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後,在全區範圍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堅持執法為民、服務經濟的宗旨,開創了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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