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文化

  巴巴文化指巴巴娘惹文化。是馬六甲很有特色的一種文化。

【起源】

巴巴娘惹是十五世紀初期定居在滿剌伽(馬六甲)、滿者伯夷國(印尼)和室利佛逝國(新加坡)一帶的大明國後裔,是中國人和馬來人結婚後所生的後代,稱為baba nyonya,巴巴娘惹是翻譯,是土生華人,在馬六甲,檳城和新加坡都比較多。男性稱為巴巴(baba),女性稱為娘惹(nyonya)。有關巴巴娘惹的來源,人們認為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年代,主要是在馬六甲王朝時期,那些從中國福建一帶漂洋過海而來的移民,他們大多數是中上層為官的或是殷實的商賈人家,到了馬六甲以後沒有再返回中國,而娶了當地的馬來女子生下的後代;也有的一部分據說是當年鄭和率龐大的船隊五次來馬六甲駐節,他的部下其中有一些人留下來,與當地人通婚生下的後代。
在政治上,“巴巴”們仍保留濃厚的中國意識,這與中國清朝政府的海外政策有密切關係。1881年、1890年清廷先後在新加坡與檳城設立領事館,以加強與華人社會的聯繫。清政府除賜封當地華人領袖以正式的官銜個,還充許華人富豪買官銜。1877年至1911年間,新加坡和馬來半島共有295名上層華人擁有清朝各種官銜。其中非獻捐等方式取得官銜者僅5人。清朝廷這種鬻官制度在維繫海外華人與祖國的聯繫上產生了重要作用。因為擁有中國官銜的華人在心理上自然認為自己是中國臣民,因而也就更加關切中國政局,維護中華文華。因此,馬來西亞“巴巴”社會雖然融入了許多當地文化因素,卻始終保持了中華文華的一些重要特點。當然,巴巴和巴巴文化現象並非馬來西獨有,在印度尼西亞也有。

【習俗】

早期的馬來亞,對於外族與本地的馬來人通婚,並沒有宗教上的束縛(現在則不同,凡外族人與馬來人通婚,必須先皈依伊斯蘭教),所以與當地馬來女子通婚後的華裔,仍然保留原來的宗教信仰,信仰佛教或道教,他們的很多習俗與禮節都是沿襲中國的傳統。娘惹少女或已婚少婦,如同中國的大家閨秀,大多足不出戶,常年呆在家中,故而常常以刺繡或製作一些手工藝品來消磨時間。
對於華人的一些傳統節日,巴巴娘惹家庭非常重視,過春節,作為子孫或年幼的一輩,得跪著磕頭、敬茶及祝安。逢春節、清明、農曆七月及祖先忌日,都上供祭拜祖先,供品也有講究,要擺三牲及飯菜等,要擺放八碗或十二碗的菜餚上供。
在婚俗上,巴巴娘惹的家庭也非常講究“門當戶對”,那些有權勢的華人甲必丹、亭主、殷商家族之間常常聯姻。新郎身穿長袍馬褂,頭帶瓜皮帽,新娘則身穿裙褂、霞披,頭戴鳳冠,身上有眾多點綴的飾物。在二戰前,巴巴娘惹在舉行婚禮時,依然沿用三跪九叩的清朝古禮,娶親用花轎,鑼鼓喧天,熱熱鬧鬧。
男方的家長對於新娘是否是處女極為重視與苛求,在新婚後,要由媒婆負責將處女布拿出來給男方雙親過目。
既然巴巴娘惹是華巫混血的後代,他們身上必然有異於純華人的習俗。在巴巴娘惹家庭中,講的是一口流利的馬來語,這是他們日常用語,不過也摻雜了一些福建方言,他們對普通華語一竅不通。特別是那些娘惹,平時的衣著打扮與馬來女子無異,身穿沙龍或娘惹裝(類似馬來婦女裝),口中喜愛咀嚼栳葉。在飲食習慣上,巴巴娘惹也有自成一統的“娘惹餐”,它兼有華人、馬來人、印度族人以及以葡萄牙人為主的歐洲人的飲食特點,在烹飪方法和使用的餐具器皿方面都比較講究,調料中自然少不了咖喱和辣椒,口味以酸辣為主,別具一格。要想品嘗正宗的娘惹餐,就要到荷蘭街的由昔日巴巴豪宅改建的餐館去,那裡從室內的布置陳設,到餐桌上的菜餚,都是最地道、純正的娘惹餐飲食文化的精華。
目前巴巴與娘惹的人數不多,沒有精確的統計,估計數目大約不到萬人,據說荷蘭街上也只剩下10餘戶人家了。

【相關】

“娘惹”本是指中國人與馬來人通婚的女兒,娘惹秉承了中國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出嫁前就是個烹飪能手。娘惹身上遺傳著中華婦女美德,勤勞儉樸,也將中華菜餚烹飪方式與馬來菜餚原料自成一體做成娘惹菜,既有中國菜的內蘊,又有馬來菜的特色,呈現出的一種新的口味,風靡南洋,這些特點都體現在娘惹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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