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交往理論

差異交往理論由美國犯罪學家埃德溫·薩瑟蘭提出。 差異交往理論一直是美國犯罪學中最重要的三種理論之一,這種理論引起了很多有關同伴群體(peer group)問題的研究。

差異交往理論由美國犯罪學埃德溫·薩瑟蘭(Edwin Sutherland,1883年-1950年)提出。
薩瑟蘭的犯罪社會學理論被稱為隨異交往說或差異交往理論,基本內容包括:
1.導致系統的犯罪行為的過程,就其形式而言,基本上與導致系統的合法行為的過程相同。
2.系統的犯罪行為是在與哪些實施犯罪的人的密切交往過程中習得的。
3.差異交往是系統的犯罪行為發展中的具體原因過程。
4.一個人參與系統的犯罪行為的幾率,大致上是由他與犯罪行為模式進行接觸的頻率和持續性決定的。
5.人們之間在個人特徵或社會情境方面的個別差異,只有在他們影響到差異交往或者與犯罪模式進行接觸的頻率和一致性時,才能引起犯罪。
6.文化衝突是差異交往的根本原因,因而也是系統的犯罪行為的根本原因。
7.社會接替是系統的犯罪行為的基本原因。
差異交往理論一直是美國犯罪學中最重要的三種理論之一,(其他兩種理論是緊張理論和社會控制理論)這種理論引起了很多有關同伴群體(peer group)問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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