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電力或動力領域中,通常將50或60赫茲頻率稱之為“工業頻率”(簡稱“工頻”)。在臨近輸電線路或電力設施的周圍環境中產生工頻電場與工頻磁場,它們屬於低頻感應場。其波長達6000km,按照天線理論,要想成為有效的輻射源,其天線必須具有與波長可比的長度。相對於如此長的“波”而言,輸電線路本身的長度遠遠不足以構成有效的“發射天線”,從而不能形成有效的輻射。工頻電場與工頻磁場是分別存在、分別作用,沿傳播方向上電場與磁場無固定關係,而不像高頻場那樣,電場、磁場矢量以波阻抗關係緊密耦合,形成“電磁輻射”,並穿透生物體。工頻電、磁場不能以電磁波形式形成有效的電磁能量輻射或形成體內能量吸收。工頻電場、磁場與高頻電磁波相比,在存在形式、生物作用等方面,存在極大的差異。工頻電、磁場為感應場,電壓感應出電場,電流感應出磁場。它們是可以被看作為兩個獨立的實體,其特點是隨著距離的增大成指數級衰減。在我們生活環境中使用的家用電器,如電視機、吸塵器、冰櫃、電熱毯、交流電動剃鬚刀等均產生工頻電、磁場。
安全性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2007年最新研究進展報告表明,對公眾通常遇到的極低頻電場,不存在實際健康問題。在其推薦的標準限值範圍內的極低頻磁場對人體的健康影響是有保證的。並強烈推薦其成員國統一採用由“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發布的極低頻電磁場標準限值。
國際科學界對於工頻電磁場(EMF)對人體健康是否有影響這個問題進行了長期和大量的研究。客觀地說研究結果是不完全一致的,或者說,是不確定的。為了能夠得出科學的結論,國際上有關國家和世界上的一些機構對這些研究進行了可觀的評估。這些評估的結論從總體上說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有理由認為工頻電磁場(EMF)對於人類的身體健康是沒有影響的。
以下是一些國際上權威機構的評估結論。
1、國際輻射保護協會(IRPA):流行病學研究無法證實暴露在50/60Hz電磁場與癌症有關聯,並且也有研究認為無關聯。
2、世界健康組織(WHO):暴露在極低頻電磁場不會產生生理影響。
3、美國國會技術評價室(OTA):所有的研究仍是有爭議的,許多實驗發現暴露在電磁場與否對生物並無差異,無法證實有危險性存在。
4、美國國立環境衛生研究所(NIEHS)及能源部(DOE)於1999年公布自1992著手進行的電磁場調查及公開信息普及計畫“RADIA”的結果是:幾乎在所有的動物實驗中,磁場的影響性無法獲得確認。居住環境層次的磁場,也在細胞實驗中找不到其影響性。透過此次全方位的普及計畫,美國大眾也建立起“電磁場不會影響健康”的共識。
5、美國全國研究委員會(NRC):1996年科學家在參考五百份最近十七年所做的相關研究後,發現並無任何實據足以證明暴露在住宅區的電場或磁場會危害健康。
6、瑞典國家電力安全局(NEBS)於1994年發表電磁場信息小冊,說明磁場對人體是否有影響尚無法證實,因而沒有足以訂定限制值之參考基準,故短期內不會訂定任何磁場強度之限制值。
7、美國南加州電力公司(SCE)針對1960年~1988年間服務一年以上之36,221員工做職業流行病學調查,於1993年3月15日發表調查結果,結論為:員工平均暴露在磁場之量較一般民眾高,惟罹患白血病或腦瘤之可能性並無較高,且罹患癌症死亡年齡亦未提早。
8、歐盟(EU)的一個專門工作組於1996年對歐盟國家的科學和標準的狀態做了一個評估。關於工頻EMF,工作組的成員說,沒有確鑿的證據說明EMF輻射導致癌症風險的增加。
9、澳大利亞的輻射諮詢委員會:綜述了EMF科學文獻,於1997年向議會提出建議:總體上說,沒有足夠的證據斷言,工頻磁場輻射對健康可能有影響。
10、國際非離子化輻射保護委員會(ICNIRP):發布了輻射導則,以防止不良的影響,如在很高的EMF水平上對神經和肌肉的刺激以及觸摸導電體引起的電擊和灼傷。在1998年4月。ICNIRP修改了它的導則,將日常工頻EMF與癌症之間的關聯證據分類為“不足以令人相信的”。
還有美國勞工部(DOL)、國家科學院(NAS)、加拿大健康局、德國、挪威、丹麥和芬蘭、美國醫療聯合會、美國癌症協會、美國物理協會等都證實了工頻電磁場對人體沒有危害。
標準
ICNIRP導則推薦的公眾居住環境允許曝露限值(電場強度5kV/m、磁感應強度100μT)以及受控環境中的曝露限值(10kV/m、500μT)。
制定了工頻電磁場限值的國家和地區有38個國家,有33個國家制定了工頻磁場公眾曝露限值,有27個國家的曝露限值是等同或寬於ICNIRP導則。從分布上來看,主要已開發國家和歐洲國家已經制定了工頻電磁場限值,曝露限值絕大部分採用了ICNIRP導則。
中國
《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範(HJ/T24-1998)》是中國評價電力設施電磁環境的標準。也是國家環境保護評價的技術依據。該標準是由國家環保總局委託北方交通大學起草。(北交大設有全國電磁兼容實驗室)1998年頒布實施。
該標準是借鑑國際非離子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發布的《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和電磁場暴露(300GHz以下)導則》而制定的。
《ICNIRP導則》限值為工頻電場5kV/m,磁感應強度為0.1mT。中國《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範(HJ/T24-1998)》限值為工頻電場4kV/m,磁感應強度為0.1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