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製造庫

設有郎中滿二人、漢一人,司匠、司庫各二人,庫使二十二人,經承七人。 工部都水司各項工程,由製造庫派員查驗。 雍正元年(1723)定,都水司所隸冊寶、儀仗、帘子庫、鬥神庫、織造、器用、匠役,均改歸製造庫管理。

機構名。清代工部所屬單位之一。設有郎中滿二人、漢一人,司匠、司庫各二人,庫使二十二人,經承七人。分設東西二科,以及銀、?、皮、繡、甲五作,鬥神、帘子二庫。掌製造修理冊寶箱、車駕、馬飾、儀仗、祭器、宮殿金鐵飾件、簾幕、棕氈、更鼓、鬥神、門對以及照例頒發的各項衣飾、器用等物。工部都水司各項工程,由製造庫派員查驗。製造庫始設於順治元年(1644),十六年裁歸內監局, 同年又改歸工部。雍正元年(1723)定,都水司所隸冊寶、儀仗、帘子庫、鬥神庫、織造、器用、匠役,均改歸製造庫管理。嘉慶五年(1800)奏準,鹵簿及一切儀仗,均會同鑾儀衛修理;十三年議準,嗣後辦理都水司所付一切大小各工,應呈派製造庫滿、漢司員二人專司查驗,並於工竣後呈報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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