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品收購方式
正文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營商業向工業生產者購買其產品的形式。採用什麼收購方式,是工業和商業之間關係的重要方面,直接牽涉到工商之間的經濟利益。採用正確的收購方式,是密切工商關係,促進工業生產發展和保證工業品商品流通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收購方式的種類 主要分為兩類:①計畫收購。可分為強制性(指令的)收購和協商性(指導的)收購。強制性收購是用國家政權的力量進行干預,強制生產者必須把全部商品產品或按國家計畫規定的產品數量賣給國家指定的國營商業企業。協商性收購則是在國家指導性計畫下,依靠經濟槓桿調節,在產銷協商的基礎上通過契約方式把工業品收購納入國家計畫。②非計畫收購。即商業企業隨市場供求變化和自主經營的需要,在國家計畫外向工業品生產者預購或現購。
收購方式的選擇 社會主義制度決定工業品收購方式必須是以計畫收購為主。但計畫收購的比重,是由一國的生產力水平和工業品的社會產銷市場供求狀況所決定的。對不同工業品的收購方式的選擇,要視工業品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程度而定。工業品的生產者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它們是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在服從國家的計畫和管理下,有權安排自己的供產銷活動。為了尊重生產者的自主權和兼顧工商利益,督促企業改進生產,並適應社會需要來組織生產,在產銷、供求正常的情況下,以協商收購為主,允許有適當範圍的非計畫收購。
中國的收購方式 長時期以來,中國主要是實行強制性收購方式,具體收購形式為統購、包銷,還有訂貨(協商性收購)、選購(非計畫收購)等。到80年代初,取消了包銷,實行統購、計畫收購、訂購、選購等多種形式並存的收購方式,開始向以協商性收購為主的方式轉變。
統購 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品,由國家委託指定的國營商業實行統購,其中除新產品生產企業可在試銷期內試銷外,其餘一切產品都必須交售給指定的商業機構。工業部門超產時,由商業部門超購,工業部門不得自銷。
計畫收購 與國計民生關係密切、需要在全國統一分配的商品,列入國家收購計畫。工業部門按計畫交售,商業部門按計畫收購。超計畫生產部分,工業部門可以自銷,商業部門也可以協商收購。
訂購 生產集中、銷售面廣、對市場和人民生活影響較大的商品,列為訂購商品,由工商雙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產銷銜接。生產計畫由工業部門下達,收購計畫由商業部門下達,訂購契約由工商雙方協商簽訂,按簽訂的契約辦事。
選購 除以上三類,其餘品種繁多的工業品都是選購商品,生產企業可以自銷,商業企業可以選購。
統購、包銷有利於集中掌握貨源,統一分配某些重要而又短缺的商品,這在市場供不應求時為保障市場穩定是必要的。但是,由於工業的產品種類繁多、質量有好有壞、有的適銷有的滯銷,統由商業部門包下來,容易造成工業部門盈利,財政部門虛收,商業部門積壓,給社會帶來嚴重的浪費損失。所以除非不得已,一般不採取統購的作法,更不能實行包銷。一些重要商品實行計畫收購,既能保證國營商業部門掌握相當大量的貨源,又使工業部門有一定的自銷權,能夠和市場發生直接的聯繫,也減少包銷產生的種種矛盾。大量工業品改為由工商雙方協商訂貨或商業部門選購,能夠促使工業部門根據市場需要的變化及時調整生產,使生產適應消費,工商關係也較易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