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徵收的,主要用於建設集貿市場,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費開支。
工商管理費的收取源於1983年6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個體工商業戶管理費收支的暫行規定》:對從事購銷活動的,按營業額的0.5%—1.5%收取;對從事勞務活動的,按收益額的2%—3%收取。市場管理費的收取則源於同年2月國務院下發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除國營商業、供銷合作商業在集市上進行議購議銷業務外,對進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取少量的市場管理費,工業品、大牲畜費率按成交額計算不得超過1%,其他商品不得超過2%。
財政部表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能發生了轉變,主要是維護經濟秩序和進行市場監管,不再直接參與市場建設。停徵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有利於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實現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加強和改進工商行政管理,促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
相關詞條
-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領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所收取的管理費。管理費每月收取一次。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自行收取,也可以委託市、縣...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概述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取消 -
經營管理費
對於收取管理費,建強路社區辦的一位女負責人稱,她們收取經營管理費是區里批准的,“正式的收費批文在區里放著”。 同時她解釋,建強路兩側的經營戶屬於社區“搞...
-
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經省政府批准,於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發布實行。本辦法共十三條,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發布 辦法全文 -
關於做好停徵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後有關工作的意見
(二)做好預收的“兩費”清退工作。 (三)各地工商機關對停徵前應收且已收的“兩費”收入,要足額上繳國庫,不得截留。 (一)各級工商機關要認真落實停徵“兩...
-
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
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是國家對城鄉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稅。社會主義改造以前,國家依據原工商業稅中的所得稅規定對個體經濟徵收所得稅。...
背景 歷史 徵收管理 稅率計算 相關規定 -
奈曼旗工商管理局
組織、管理全旗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營業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機構職能 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審批事項 派出機構 -
關於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繳納工商所得稅稅率的規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三日國務院批准。
-
工商貸
工商貸是深圳市越晟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運營的電子商務平台。工商貸平台建立於2012年6月,註冊資金500萬人民幣,是一家專業提供P2P網路借貸的金融借貸服務網站。
簡介 平台歷史 發展歷程 公司文化 平台墊付規則 -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退還“兩費”預收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贛工商財字〔2008〕18號 各設區市工商局: 由於徵收...1日之後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以下簡稱“兩費”)。為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