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國[湖北]

州國[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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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州國之都,在今湖北監利縣東。州為偃姓國,皋陶的後裔。

概述

古州國之都,在今湖北監利縣東。州為偃姓國,皋陶的後裔。

詳細情況

朝斟灌國姜姓封在州邑(今山東安丘縣),建立州國,因位居公爵,世稱州公。春秋時期有州公實,亡國於杞,州國公族定居於淳于城(今安丘縣東北,原為州國都城),後來復國,名淳于國,仍為公爵,成為春秋時期的小國之一。

州國,為偃姓國,是皋陶氏的後裔的一個封國。古州國之都在今湖北監利縣東,洪湖縣境內。

夏商時代,今洪湖市境為古雲夢地,屬《禹貢》荊州的地域(——見《戰國策。楚一》)。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滅商,確立宗法制,分封諸侯,今洪湖市地域為偃姓州國的地域,州國都城在今洪湖市境內的黃蓬山南(——《辭海》載:“州,古國名,偃姓,在今湖北洪湖東北”。《湖北通志》載:“州國故城在今黃蓬山”。洪湖市雷家墩發掘的西周墓葬,可資佐證)。公元前701年春,楚武王滅州國,州遂為楚國地域(——見《春秋左傳》)。公元前278年,秦將白起攻取楚國郢都(今江陵縣郢城),秦昭襄王在郢(城)建置南郡,轄竟陵(今天門市)、洞庭湖一帶,洪湖市境屬南郡地域(——見《中國歷史大事年表》)。第二年,楚國奪回秦國占領的江旁十五邑,今洪湖市境又復屬楚國地域。至公元前262年,楚國勢力已弱,被迫將沿江一帶的地區割讓予秦,以便求和,今洪湖市境又屬南郡地域。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仍屬南郡地域。(——見《後漢書。郡國四》)。洪湖市螺山鎮出土的古錢幣秦半兩可資佐證。公元前206年,鞏羽入關,大封諸侯王,改秦置南郡為臨江國(——見《漢書•高帝本紀》),今洪湖市境又屬臨江國。公元前202年,劉邦戰勝項羽,建立漢朝,史稱“西漢”。不僅恢復了南郡建制名稱,而且在洪湖市境設定“州陵縣”,它是南郡18縣之一,縣治在洪湖市黃蓬山。此乃洪湖市境域建縣之開始(《漢書。地理志》載:“荊州南郡領縣十八有州陵”,“州陵縣轄域:北為雲杜,西為華容,東為沙羡,南臨大江”(——《湖北省建制沿革》潘新藻編修)。漢景帝在位期間,曾一度將南郡復名為臨江國,為時有7年。公元9年,王莽代漢,改南郡為南順郡,改州陵縣為江夏縣(——見《楚漢諸侯疆域志》),縣治在今洪湖市新灘鎮附近(——《湖北輿地記》載:“江水自復興洲南頭東北流十四里出洲尾,又東北流八里,江北為沔陽、漢陽交界處,《水經注》謂江水東逕州陵新治南,王莽之江夏也”)。公元25年,東漢光武帝恢復西漢郡縣原名(——見《後漢書,郡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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