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社工的部分職能是補充原有政府部門工作的不足,使相關工作更具專業性質。例如,傳統的民政部門在對需要幫扶的困難群體進行幫助時,主要通過受助者自己申請或者與其所在村居部門聯繫了解情況,只要符合相關政策就給予幫扶。而社工在對受助者進行幫扶時,會全面了解受助者的具體情況,包括其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等,還要了解受助者的心理思想。全面照顧進而全面評估,之後對其進行接入幫扶;社工的幫扶不僅局限於物質上的,還包括精神層面的照顧和心理疏導。
目前階段,崗位社工在深圳和東莞兩地較為流行。也是社工事業在發展初期獲得政府支持可以採取的步驟之一。但崗位社工也有其缺陷,例如過渡行政化,邊緣化,流於形式等。因此,長遠開來,與之相對的項目社工更符合社工事業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