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五)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並指導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研究、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理論研究;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的管理;負責協調、聯絡宣傳口各有關部門計畫生育宣傳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並組織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承擔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的責任,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開展出生人口性別綜合治理工作;促進生殖健康/計畫生育發展。
(四)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五)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六)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指導家庭保健服務,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健康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同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對基層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加強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特別扶助制度和優先優惠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計畫生育“三結合”及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負責並指導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負責對鄉鎮計畫生育服務所的業務指導。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督辦、保密、保衛、接待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並協助領導做好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財務具體工作,指導、監督人口與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使用;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安排有關基建項目的支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以及鄉鎮人口計生部門的人事管理等工作。
研究、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理論研究;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的管理;負責協調、聯絡宣傳口各有關部門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和評估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負責基層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基層網路建設及村、組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調查了解基層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基層計畫生育工作形勢,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對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進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案件的調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法律事務;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和有關方面對人口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協助開展計畫生育非訴執行工作,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計畫生育證發放的指導、監督及對再生一胎的審批。
負責農村和城區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其它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進行管理和服務;草擬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檔案;協調、指導和管理我縣與外省(市)計生部門計畫生育雙向管理合作的具體工作;協調、查處違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的行為;加強流動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服務工作;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鄉鎮人口計生部門對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
研究人口發展戰略,編制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生育草案;指導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指標體系和考核評估體系,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監督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質量;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人口預測和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專項調查和抽樣調查、專題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推動建立人口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和共享機制。
(四)科學技術股
負責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推廣套用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負責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鑑定的初審、報送;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開展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紀檢組。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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