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岳起(?—1803)鄂濟氏,滿洲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舉人,議敘,授筆帖式。累擢戶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五十六年,遷奉天府尹。前官貪黷,岳起至,屋宇器用遍洗滌之,曰:“勿染其污跡也!”與將軍忤。逾年,擢內閣學士,尋出為江西布政使。殫心民事,值水災,行勘圩堤,落水致疾。詔嘉其勤,許解任養疴。嘉慶四年,特起授山東布政使。未幾,擢江蘇巡撫。清介自矢,僮僕僅數人,出屏騶①從,禁遊船聲伎,無事不許宴賓演劇。吳下奢俗為之一變。疏陳漕弊,略曰:“京漕積習相因,惟弊是營。米數之盈絀,米色之純雜,竟置不問。旗丁領運,無處不以米為挾制,即無處不以賄為通融。推原其故,沿途之抑勒,由旗丁之有幫費;旗丁之索幫費,由州縣之浮收。除弊當絕其源,嚴禁浮收,實絕弊源之首。請下有漕各省,列款指明,嚴行禁革,俾旗丁及漕運倉場,無從更生觀望冀幸之心。”詔嘉其實心除弊。常州知府胡觀瀾結交鹽政徵瑞長隨高柏林,派捐修葺江陰廣福寺。岳起疏言觀瀾、柏林雖罷逐,尚不足服眾心,請將錢二萬餘串責二人分償,以修蘇州官塘橋路。丹徒知縣黎誕登諷②士紳臚③其政績保留,實不職,劾罷之。
五年,署兩江總督。劾南河工員莊剛、劉普等侵漁舞弊,莫沄於任所設店肆運貨至工居奇網利,並治如律。揚州關溢額稅銀不入私,盡以報解;覈減兩藩司耗羨閒款,實存銀數報部:並下部議行。六年,疏請濬築毛城鋪以下河道堤岸、上游永城洪河、下游蕭、碭境內河堰,並借帑④舉工,分五年計畝徵還,允之。
八年,入覲,以疾留京,署禮部侍郎。會孝淑皇后奉移山陵,坐會疏措語不經,革職留任。尋命解署職,遂卒。帝深惜之,贈太子少保,賜恤如例。無子,詔問其家產,僅屋四間、田七十六畝。故事,旗員歿無嗣者產入官。以岳起家清貧,留贍其妻;妻歿,官為管業,以為祭掃修墳之資。異數也。
妻亦嚴正,岳起為巡撫時,一日親往籍畢沅家。暮歸,飲酒微醺。妻正色曰:“畢公躭於酒色,不保其家,君方畏戒之不暇,乃復效彼耶?”岳起謝之。及至京,居無邸舍,病歿於僧寺,妻紡績以終。吳民尤思其德,呼曰岳青天,演為歌謠,謂可繼湯斌雲。
【注釋】①騶(zōu):古代給貴族掌管車馬的人。②諷:暗示。③臚:陳列。④帑(tǎng):國庫里的錢財;公款。
譯文
岳起,姓鄂濟氏,滿洲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考中舉人,經保舉授為筆帖式。連續提升為戶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乾隆五十六年,升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貪得無厭,岳起到任後,將房屋、器物全部洗刷一遍,說:“不要沾染那種污跡!”因此與奉天將軍相牴觸。過了一年,岳起被提升為內閣學士。不久,被派出任江西布政使,盡心於民事。正遇上水災,出行查勘圩堤,落入水中而患病。皇帝下詔嘉獎他勤政,允許卸任養病。
嘉慶四年,特起用岳起為山東布政使。不久,提升為江蘇巡撫,岳起廉潔正直,所用僮僕僅幾人,外出時不要前後侍從的騎卒。他禁止歌姬舞女遊船賣唱,無事不許宴請賓客、演劇,蘇州奢侈的風俗為之一變。上疏陳述漕運的弊端,大致是說:“京城漕米一項積習相傳,有些人專門營私舞弊。至於米數的盈虧,米色的純雜,竟然置之不問。旗了運糧,無處不以米作為挾制,也就造成無處不以賄賂換來通融。追究其原因,沿途的刁難,在於旗丁有幫費;而旗丁能夠索取幫費,在於州縣有超過額定的徵收。革除弊端應當斷絕它的根源,而嚴禁多征,這是斷絕弊端根源的根本。請命令有漕運任務的各省,列出條款逐項指明以往的弊端,嚴行禁革,使旗丁及漕運倉場,沒辦法再有奢望、抱有僥倖的心理。”皇帝下詔嘉獎他實心革除積弊。常州知府胡觀瀾勾結鹽政征瑞的僕役高柏林,向百姓派捐修江陰的廣福寺。岳起上疏說,胡觀瀾、高柏林雖然被罷官,還不足以服民心,請求將派征的二萬餘串錢責成二人分攤賠償,用來修蘇州官塘石路、橋道。丹徒知縣黎誕登暗示當地士紳列其政績上報,要求保留官職,實際上此人並不稱職,因此,岳起彈劾罷免了他。
嘉慶五年,岳起代理兩江總督。他彈劾了南河工程官員莊剛、劉普等侵吞公款,營私舞弊;莫氵雲在任職之地設店鋪,運貨到工地以屯積奇貨而獲利;幾人一起按律治罪。對揚州關超出定額的稅銀,岳起並不納入私囊,而是全部上報送京;又核減兩省布政司耗羨中的空餘款額,將實際存留的銀數上報戶部;這兩項內容均下到戶部討論後準予實行。六年,上疏申請疏通、修築毛城鋪以下黃河河道及堤岸,上游水城洪河、下游蕭縣、碭山境內的攔河堰,並借公款動工,分五年攤入地畝徵收償還,皇上批准了這一意見。
嘉慶八年,岳起入京朝見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禮部侍郎。正值孝淑皇后安葬於陵墓,因會奏摺內措辭不妥,革職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禮部侍郎,隨即病故。皇帝深切地惋惜他,贈太子少保銜,按原職給予賞賜和撫恤。
岳起沒有兒子。皇帝了解他的家產,方知僅有房屋四間,田七十六畝。按照以往慣例,八旗人員去世後沒有繼承人的,其財產歸公。皇上因岳起家境清貧,將這點財產留下贍養他的妻子,如果妻子死了,便作為官府代管產業,用來作為祭掃、修整墳墓的費用。這是特殊的待遇。岳起的妻子也很嚴厲正派。岳起為巡撫時,一日親自到畢沅家沒收其財產,晚上回家後,喝酒稍有些醉意,妻子正顏厲色地說:“畢公因沉於酒色,沒有保住家產,你難道不考慮以此為戒,還要再效仿他嗎?”岳起向她認錯。岳起到京城後,沒有官邸居住,病死於寺廟之中,妻子始終以紡織為生。蘇州百姓特別思念岳起的德操,稱他為“岳青天”,後來編成歌謠來讚頌他,說他可以稱得上是與湯斌一樣的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