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山路引理設 是Banach空間, 滿足
(i) ,存在 使得 ;
(ii) 存在 使得 。
令 是 中聯結0與e的道路的集合,即
再記
那么, , 關於c有臨界序列。如果 再滿足P-S條件,則c是 的臨界值。
山路引理的證明
形變定理
設 ,c∈R。如果 關於c沒有臨界序列,則存在 ,使得:對任意 ,存在滿足下列條件的函式 :
1° ;
2° 關於t是單調減函式,特別地有
3° 當 ;
4° 是 的同胚(對任意取定的 );
5° ;
6° ;
7°如果 為偶泛函,則 對u為奇運算元(t取定時)。
引理
設 ,如果 滿足P-S條件,且 關於c有臨界序列,則c為 的臨界值。
證明過程
證明: 任取 ,由於 連續,因而 , 再由(2)知 ,又對任意 ,由條件(ii)及(i)有
根據 的連續性知道,存在 ,使得 ,因此由(i)得
從而由(2)得 。
假如 關於c沒有臨界序列,由形變定理,存在 ,當 時,存在 具有性質1°~6°。對 ,由(2)知道:存在 使得
考慮 ,由於
由性質3°得出
因此 ,從而由(2)有
由(3)及性質6°得
即
此式與(4)相矛盾,故 關於c有臨界序列。如果 再滿足P-S條件,由引理得出; c是 的臨界值。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