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巡警道

二十七年(1901年),山西巡警總局成立。 宣統元年(1909年)三月,山西設立巡警道,官秩正四品。 並將山西巡警總局改為山西警務公所。

光緒 二十七年(1901年),山西巡警總局成立。為山西近代警察之開端。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著頒發了《巡警道官制並分課辦事細則》。規定巡警道下設警務公所,為全省警務的執行機構。
宣統元年(1909年)三月,山西設立巡警道,官秩正四品。巡警道王謨。並將山西巡警總局改為山西警務公所
清朝最後一任山西巡警道是1911年10月隨陸鍾琦抵達太原的連印(滿族)。太原光復後,閻錫山曾任命在戰亂時期維護省城治安的金應豫為巡警道,金應豫堅辭不就。
辛亥革命後,閻錫山當上了山西省都督。1912年4月,他在都督府內設立了巡警道,先後由南桂馨、續桐溪負責,主管省會(即太原)警察廳、各州、縣警察事務所(署)和山西鐵路巡警社,負責維持治安,緝捕人犯,審理各種案件。
1915年7月,巡警道被督府裁撤,建立全省警務處,處長先後由南桂馨、晉鞏、德拴、王履康擔任,除執掌原巡警道管轄的事務外,在警務處內還設定了一個偵察隊,專門蒐集情報。偵察亂黨(指中華革命黨)、緝捕人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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