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11〕63號)規定,山東省首席質量,是指 從工人隊伍中選拔出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豐富實踐經驗、貢獻特別突出,在全省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複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分布,重點從我省國民經濟發展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相關企業中選拔產生。山東省首席技師評選從2006年開始,每年選拔一次,嚴控數量,寧缺毋濫,最多不超過100人,管理期限為4年。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範圍是我省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者也可參加。
山東省首席技師的選拔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原則進行。由各設區的市從市級首席技師中推薦,省直有關部門、省管企業及中央駐魯有關單位從本企業首席技師中推薦,經公示後上報。
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對各地、各單位報送的人選進行初步審核,組織有關專家成立山東省首席技師評審委員會,對人選進行綜合評審,並組織進行現場技能考查,提出人選名單,提交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山東省首席技師名單,經公示後報省政府命名,並頒發證書。
山東省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貼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