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紡織工業志

山東省志·紡織工業志

《山東省志·紡織工業志》的編纂工作,正式出版於1995年。全書以篇、章、節層次劃分,共分為10篇。首為棉紡織篇,依次為印染篇、針織篇、毛紡織篇、麻紡織篇、化學纖維篇、紡織器械製造篇、對外經濟篇、科研教育篇、經營管理篇。上限起自1840年,下限斷至1988年。

山東紡織生產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四千年以前的遠古時期。春秋時期,齊紈魯縞馳名遐邇。漢代,山東的臨淄、定陶、亢父(現濟寧市)已成為當時三大紡織中心。《漢書·貨殖傳》載稱:“齊冠帶衣履天下”,足見當時山東紡織業之盛。 魏晉南北朝時期,山東“黼黻、錦繡、羅綺之工大優於江東” (顏之推《顏氏家訓》) 。隋唐時期,所產綾、綢、施、絹很多是進貢的珍品。北宋,山東每年向官府繳納的綾、 絹、綢、布、絲綿賦稅,分別占全國的41%、17%、13%、10%和7%,青州設定的織錦院專門織造高級絲織品。宋神宗時,朝廷在山東“和買”的絹帛每年達30萬匹左右,山東絲綢遠銷中亞及歐洲,同時麻紡織品亦較盛行,端布(登萊產)、沂布(沂州產)、陶布(定陶產)頗為著名。 金朝時期,由於官方對手工業採取壟斷政策,民間紡織業一度陷於停滯狀態。元代山東開始種植棉花,有了棉織品。明朝建立後,大力推廣植棉,促使手工棉紡織業日益興盛。1578年(明神宗萬曆六年),山東計征棉布60萬匹、棉花38萬多斤。到了清朝,棉花成為官定必種作物。從此,山東手工棉紡織業更加普及。清朝中葉,山東的手工印染業已遍及城鄉。清乾隆五十年(1785),山東手工毛紡織業在臨清興起,產品有毹(音輸,即今地毯),至清末已有七八家世代相傳的織毹店家。 鴉片戰爭以後,英、德國等帝國主義相繼在山東開設繅絲廠、繅絲局、織布廠等,成為山東機器織布業的嚆矢。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強占青島,利用廉價的資源,開始染指紡織業。在清末“新政”和國外先進技術的影響下,青島新華紗廠、濟南魯豐紗廠等相繼建立,標誌著山東民族紡織工業的崛起。北洋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期,日本利用在青島的特權,大肆發展紡織業,壟斷了山東紡織業的生產、原料市場和銷售市場,山東的民族紡織工業受到遏制。日本投降後,南京政府接受日資紗廠使之變成官僚資本企業,但由於國民黨官員在接收時中飽私囊,疏於管理,山東的紡織生產仍很不景氣。 1949年山東全境解放後,紡織企業獲得新生。經過民主改革,取消封建把頭,廢除搜身制,逐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空前提高,1951年“郝建秀工作法”在全國推廣,極大地提高了紡織業勞動生產率。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紡織業從原料供應、生產到銷售全部執行國家指令性計畫,各紡織廠普遍推行“一長制”,企業管理走向正規化。 由於1958年“大躍進”的影響,山東紡織業元氣大傷,從1961年開始,被迫對部分紡織企業實行關、停、並、轉,大量裁減職工。經過1963年至1965年的調整,隨著農業的好轉,棉花產量逐年增加,紡織工業逐步復甦,停產企業相繼開工,部分被精減的職工回廠,產品質量回升,停緩建的工程恢復建設。到1965年,全省紡織工業總產值10億元,大體相當於1957年的水平。 第三個五年計畫時期,山東開始調整紡織業的布局,改變了山東紡織業長期集中在青島、濟南和膠濟鐵路沿線的“兩點一線”格局,使當時全省13個地市中的10個地市有了紡織業,為山東紡織業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 “文化大革命”給紡織工業生產帶來了嚴重干擾和破壞,其中最嚴重的是1974年,全省紡織企業大部停產,處於癱瘓狀態。“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的兩年,紡織工業再一次從抓產品質量入手,重新整頓企業,對恢復紡織生產秩序起了一定作用。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山東紡織工業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80年代山東紡織業由著重抓速度、抓產量、抓擴大生產能力,轉移到抓花色品種、抓技術改造、抓經濟效益的戰略調整上來。1983年紡織企業由生產型向經營型轉變,紡織企業直接進入市場。這些重大舉措,使山東的紡織品迅速打開銷路,山東紡織工業迅速回升。 進入第七個五年計畫時期,山東紡織工業生產能力進一步擴大。1988年全省棉紡錠居全國第二位;毛紡錠居全國第三位;針復織、印染、麻紡織、紡織機械及器材等行業也迅速發展,均居全國前三位。特別是化學纖維行業,經國家批准,濟南(6萬噸滌綸)、淄博(3萬噸腈綸)兩個大項目已列入“七五”計畫,這對改善山東紡織業的原料結構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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