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水利志

《山東省志·水利志》編纂工作,公開出版。全書以篇、章、節劃分層次。 共設8篇、29章。首篇為水系、水資源與水旱災害,依次為河道治理、水庫塘壩、農田水利、抗旱防汛、水文工作與勘測設計、科技與教育、管理。上限起自1840年,下限斷於1985年。

內容簡介

山東省處於中緯度暖溫帶季風氣候區,降水年際變化較大,年內分布不均,有明顯的旱季和雨季。因而興修水利,防洪除澇和發展灌溉,是山東省抵禦水旱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發展工農業生產的基礎產業。 為謀求生存與發展,山東人民很早就開始了治水活動。戰國時期,為防禦黃河洪水泛濫,已修築堤防。西漢時期,山東興建了大型的引水灌溉工程。清鹹豐五年 (1855) ,黃河在銅瓦廂決口,改走今道,山東運河被截為南北兩段,航運之利漸失,給山東帶來了頻繁的黃泛災害,但也為建國後山東省開發利用黃河水資源提供了條件。 民國期間,雖引進西方水利科學技術,編制過一些除水害、興水利的工程計畫,但付諸實施的甚少。1927~1937年,山東興辦過一些水利工程。1937~1945年,日本侵略軍侵占山東期間,水利工程失修。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山東省政府建設廳水利局,曾編制若干水利復興計畫,多未實施。 同時,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解放區山東省政府,於1946年1月在實業廳下成立水利隊,領導人民疏浚河道,整修堤防,興修農田水利,並於1947年擬定導沭工程方案。1949年4月,導沭工程開工,20萬民工上陣,揭開大規模水利建設的序幕。 新中國建立後,1949~1952年,針對全省河道失修、排水不暢、洪澇災害嚴重的實際情況,著重於防洪除澇工程建設和修繕。1949~1957年,國家用於山東省水利建設投資達2.39億元,民眾投工5.2億個,完成土石方8.34億立方米。 1957年以後,貫徹實施“蓄水為主、小型為主、社辦為主”的水利建設“三主”方針。1958~1960年,掀起大辦水利的民眾運動,重點是興建蓄水、灌溉工程。 1961~1962年,全省水利部門貫徹八字方針,總結經驗教訓,停建、緩建了部分工程。1963年11月,毛澤東主席號召“一定要根治海河”,山東省黃河以北地區劃歸海河流域,國家投資對徒駭河、馬頰河等骨幹排水河道進行大規模整治,並開挖了德惠新河等骨幹排水河道。治理後,魯北地區的防洪、排澇能力分別比治理前提高2~3倍。 1970年,全國掀起以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為目標,治水和改土相結合,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的農田基本建設高潮。1971~1978年,山東省的水利建設以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田為主攻方向,以水庫、灌區、機井等方面配套工程為重點。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 水利工作的重點由建設轉向管理。1979年6月,山東省水利局根據“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制定了三年調整時期山東水利工作。在調整期間,清理了在建項目,停建、緩建部分水利工程。同時,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農業生產迅速發展。 1949~1985年,國家累計投入山東省水利建設(不包括黃河治理)的資金達59億元,各級自籌及民眾勞務折款96億元,民眾投工116億個,形成固定資產120多億元。大批水利工程的興建, 對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 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949~1985年,全省累計灌溉農田11億畝次,因灌溉增產糧食累計達650億公斤。平均每年向農村供水160億立方米, 向城鎮工礦供水15億立方米。新中國建立後的36年,山東省水利工程在防洪、除澇、灌溉、水土保持、人畜飲水、小水電等方面的總效益累計達748億元,為同期水利總投入316億元的2.4倍。 該志獲2005年山東省新編地方志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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