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山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山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設人事秘書處、新聞處、經濟處、交往交流處、聯絡處、調研處、台商投訴協調處7個職能處和機關黨委。

主要領導

主任孟慶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省對台工作的具體政策、實施細則、工作計畫、規劃。

二、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省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市、省直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對台方針政策情況。

三、研究台灣形勢、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及全省涉台政策性問題,提出發展魯台關係的對策建議。

四、協調有關部門促進魯台間的通郵、通航、通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全省對台經貿工作和魯台間的經濟、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六、協調魯台間人員往來工作;組織、指導台胞的接待工作;負責審理應邀赴台事宜;協調處理魯台人員交往中所衍生的有關問題;負責台屬工作;歸口管理台胞捐贈事宜。

七、負責對台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審批台灣記者來魯採訪事宜。

八、完成國務院台辦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處

負責協調台辦機關的日常工作;承辦文電、文印、會務、機要通訊工作;負責文書、檔案、信息、保密、督辦及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台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組織、指導台辦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新聞處

負責對台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新聞宣傳機構的對台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省幹部、民眾進行對台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管理魯台新聞交流工作。

經濟處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省對台經貿工作,負責協調管理魯台間的通郵、通航、通商事務;協調、指導各市地、省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對台資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沿海台灣漁船停泊點開展工作;歸口管理台胞捐贈事項。

交往交流處

負責組織、指導台胞來魯的接待、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魯台人員交往中所衍生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魯台間的科技、文化、學術、教育、體育、衛生、民族、宗教、出版等領域的交流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赴台交流、參加國際活動中的涉台事務;承辦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交辦的事項。

聯絡處

負責對台聯絡工作和台屬工作。

調研處

負責開展工作調研和台情調研;編輯《海峽時空》刊物。

投訴協調處

負責指導檢查全省台商投訴案件處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的台商投訴案件和台胞來信來訪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以及工、青、婦等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