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局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局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局為省交通運輸廳設立、主管全省公路行業的職能機構(副廳級建制),內設辦公室、政治處、計畫處、財務處、基建處、養護處、路政一處、路政二處 8 個職能處室,核定編制103人,實有人數101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費徵收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省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費徵收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擬公路中長期發展建議規劃和路網規劃,編擬國省道公路建設、養護,公路通行費年度收支,公路科研建議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路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管理與契約管理、公路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或指導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交竣工驗收和建設項目後評價工作。

(四)負責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省道幹線公路的大中修和危橋改造,負責公路搶險救災和公路綠化工作。

(五)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負責涉路工程的審批管理,實施公路確權,查處侵犯、毀壞路產行為,維護路產路權。

(六)組織實施公路通行費徵收工作,負責公路收費站的收費還貸工作,提出公路收費站點規劃和站點設定建議。

(七)負責公路行業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編報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籌措、用款計畫,及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負責撥付公路改建、養護資金,管理公路固定資產,負責公路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公路行業科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路建設養護機械設備的採購和管理。負責公路建設質量工作和公路建設、通行條件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公路行業全面質量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九)負責公路行業統計和公路基礎數據、公路交通量調查等公路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省道的調整、命名、編號工作。

(十)負責公路行業普法、執法、執法人員培訓等工作。

(十一)指導公路行業文明建設、行風建設、隊伍建設和宣傳工作。

(十二)指導公路行業的定員定額、勞動工資和勞動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和勞動競賽。

(十三)指導縣鄉公路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處室設定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行業政策研究、行政督辦督查、法規、檔案管理和信息工作;負責起草局工作總結、報告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承擔局機關公文處理和檔案材料的審核把關;負責局機關保密、保衛、信訪、值班、財務、接待、會務和行政印章的管理等後勤行政工作;負責局屬企業的改革、管理和公路產業開發與經營;指導公路行業全面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政治處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紀檢監察、工會群團、老幹部、職工教育、計畫生育和外事工作;負責黨委檔案的承辦和督辦;組織公路行業的職工教育、培訓、勞動競賽和宣傳工作;指導公路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廉政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和政工研究工作;指導公路行業的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工作。

計畫處編擬全省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路網規劃;編制公路建設計畫、養護計畫、通行費收支計畫、科研計畫、用地計畫、房建計畫、經濟欠發達地區及縣鄉公路專項補助計畫;負責重大科技項目、扶貧公路建設和招商引資工資;組織實施公路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公路行業統計、預測、交通量調查和信息引導工作。

財務處負責公路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資金籌措及有關公路建設資金的編報、撥付和年度財務會計預決算;依據授權管理公路資產;負責全省一般公路通行費收費站點的規劃布局、站點設定和建設工作;承擔公路系統和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基建處負責全省公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招標、設計、契約、監理、工程質量管理和參建單位的資格審查,擬定公路建設管理、設計和定額管理辦法;負責公路重點工程和國省道幹線公路的改建工程、房建工程管理和設計檔案及工程預算的審核審批;負責組織實施公路工程項目的交、竣工驗收;負責公路建設新工藝新材料的引進、開發與套用;指導縣鄉公路建設管理。

養護處負責全省公路及附屬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制定養護定額標準。負責國省幹線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小修保養、危橋改造和水毀搶修,監督管理養護工程的實施和交、竣工驗收;負責公路養護質量、綠化、環保、節能、林木採伐管理和道路資料庫建設;負責公路戰備器材的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公路養護機械化和新工藝新材料的套用工作;指導全省縣鄉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工作。

路政一處負責全省一般國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確權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審批,負責有關涉路工程及非公路標誌(廣告等)的管理、審批,依法監督實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占、污染、毀壞國省道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依法處理路賠案件。負責指導全省公路路政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指導有關路政行政訴訟工作,指導縣鄉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負責一般國道公路交通安全的協調工作。

路政二處負責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維護高速公路路產路權,依法監督實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占、污染、毀壞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和其他違反高速公路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處理高速公路路賠案件,負責高速公路涉路工程及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和建築控制區內非公路標誌(廣告等)的管理審批,負責指導全省高速公路路政隊伍建設和高速公路路政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指導有關高速公路路政行政訴訟和相關事宜。公路系統所屬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工作。協調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高速公路經營企業共同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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