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根據《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東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發〔2009〕25號),設立東營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
(四)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畫、政策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轄區引航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全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各項交通運輸規費的征稽、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站點、內河船閘、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定及公路通行費、內河船閘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參與擬訂全市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監督和指導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八)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一、燕乃敏同志主持市交通運輸局的全面工作。
二、許維智同志負責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的規劃統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規劃、項目推進、政策爭取、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路處、質監站、推進辦、招商辦,協助燕乃敏同志分管規劃基建科。聯繫市公路局等方面的工作。
三、鄭月成同志負責交通運輸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統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日常管理、機關事務管理,機關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黨務、督查考核、信訪穩定、人事管理、職工培訓、交通網路信息管理、下派包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黨辦、信息中心。
四、李衛國同志主持市港航局的全面工作。
五、韓雪峰同志主持市民航局的全面工作。
六、趙虹同志負責交通運輸法規建設、交通科技、節能減排、執法隊伍培訓、道路運輸執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紀律作風監督監察,治理公路水路運輸“三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監察,計畫生育、共青團、婦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規教育科、市交通稽查支隊。聯繫市紀委第七紀檢監察組等方面的工作。
七、燕渭澤同志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管理、交通戰備、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道路運輸市場管理、道路運輸場站建設、道路運輸發展規劃研究、城市公交運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運輸管理科、交戰辦、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市公交公司。聯繫東營交通運輸集團等道路運輸重點企業方面的工作。
八、王愛軍同志主持交通運輸工會的全面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雙擁共建、老幹部工作、機關基本建設、直屬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文明辦、基建辦、老幹部辦公室和直屬企業。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重要會議,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文秘、督查、調研、保密、檔案、信息、外事接待、信訪、機關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2、人事勞資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交通行業勞資、勞保政策措施和標準;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工作。 組織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思想政治工作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行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
3、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定全市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交通規費徵收的規範性檔案;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通行費收費站(點)設定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徵收、報解、管理及省、市交通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審計評議工作。
4、規劃基建科
組織編制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負責運輸場站、港航設施、地方道路的建設管理;負責管理交通建設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組織協調市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5、法規教育科
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監督檢查交通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擬定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行業的法制建設,監督管理交通行業路政、運政、航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和辦理執法人員的證件等工作;負責交通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工作。 指導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擬定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研項目計畫,負責交通行業技術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研究擬定交通行業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行業職工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6、運輸管理科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工作,綜合分析、預測全市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協調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管理涉外運輸工作;協調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合理配置事業單位資源,根據《關於印發(東營市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東編髮[2011]35號)精神,經研究,現對你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批覆如下:
一、保留市港航管理局,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正縣級;核定編制30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28人、工勤技能人員2人;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辦公室、建設規劃處、港口管理處、航運管理處(掛規費徵收管理處牌子)、危化品管理處,下設市港航管理局東營港分局、市港航行政執法大隊,共7個正科級機構,其中辦公室、建設規劃處、港口管理處、危化品管理處、市港航管理局東營港分局各核定1名科級領導職數,航運管理處(規費徵收管理處)、市港航行政執法大隊各核定2名科級領導職數。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職責任務調整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港口和水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我市港口和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負責擬定全市港口總體規劃和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實施行業管理;擬定港口航道布局規劃,劃定或審核港口危險貨物作業泊位、庫場的區域範圍,並監督實施;對港口的岸線、陸域、水域實施統一的行政管理;對港口和水路運輸企業經營性收費項目和價格實施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徵收和代征港口和水運規費;對港口和水路運輸行業的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實施監督管理;協助處理突發事件和災害事故;負責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管理;對全市港口、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和建設項目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國家重點物資、軍事及搶險救災等物資的水路運輸;管理、指導船舶引航工作;組織港口和水路運輸管理專業人員的培訓;負責港口和水路運輸行業的統計工作;收集、發布國內外港口信息和情況資料,組織開展與國內外港口間交流工作;依法對港口和水路運輸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章行為;負責港口和水路運輸業規費徵收工作的稽查;承擔分工範圍內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保留東營港引航站,調整為市港航局所屬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編制5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1人、專業技術人員4人;配備站長1名。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業務範圍:負責制訂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制訂引航方案和引航調度計畫;接受引航申請,提供引航服務;負責引航費的計收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引航員的聘用、培訓、晉升、獎懲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參與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項目研究工作;按規定負責引航信息統計工作。
三、保留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副縣級;核定編制73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71人、工勤技能人員2人;配備處長1名、副處長2名。內設辦公室、運政科、客運管理科、貨運管理科、汽車維修行業管理科、安全與培訓科、出租汽車管理辦公室等7個正科級內部機構,各核定2名科級領導職數。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職責任務調整為:擬定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負責道路運輸統計工作,協調各類道路運輸方式相互銜接,調整、最佳化基礎設施結構、運輸裝備結構和運輸服務結構;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城市公共運輸客運經營、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配發車輛道路運輸證;負責為道路運輸服務的搬運裝卸、貨運代理、貨運配載、運輸信息服務、倉儲理貨等道路運輸輔助業務的備案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站(場)站級核定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定期對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服務質量、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質量信譽考核;負責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發放從業資格證;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承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發放從業資格證。
四、保留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縣級;核定編制35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34人、工勤技能人員1人;配備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內設辦公室、違章處理科,下設直屬一大隊、直屬二大隊、直屬三大隊,共5個正科級機構,其中辦公室、違章處理科、直屬二大隊、直屬三大隊各核定1名科級領導職數,直屬一大隊核定2名科級領導職數。經費實行財政撥款。職責任務調整為:履行運政監察職責,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按交通行政處罰程式處理違章行為;治理車輛超限運輸,保障公路完好暢通;配備管理交通監察專用裝備設施;指導、監督轄區內的交通監察工作;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行為。
五、保留市公共運輸汽車公司,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副縣級;核定編制445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50人、專業技術人員50人、工勤技能人員345人;配備經理1名、副經理3名。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安全技術科、計財科、材料科、保衛科、總務科,下設結算中心、公交西站、汽車保修一廠、汽車保修二廠、汽車保修三廠、汽車一隊、汽車二隊、汽車三隊、汽車四隊、汽車五隊、汽車六隊,共18個正科級機構,其中汽車一隊、汽車二隊、汽車三隊、汽車四隊、汽車五隊各核定2名科級領導職數,辦公室、業務科、安全技術科、計財科、材料科、保衛科、總務科、結算中心、公交西站、汽車保修一廠、汽車保修二、汽車保修三廠、汽車六隊各核定1名科級領導職數。經費自理。
業務範圍:提供城市公共客運服務。
六、保留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管理人員編制9人;配備處長1名、副處長2名。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職責任務調整為:監督指導全市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負責全市縣道、鄉道大中修養護工程計畫備案工作;組織對農村公路重大損壞案件的處理;指導全市縣鄉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統計工作。
七、保留市交通通信信息管理中心,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編制8人,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6人;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業務範圍調整為: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的組織協調、規劃和建設等工作,維護已建成的信息管理平台;承擔市交通運輸局機關信息網路、通訊及入口網站的運行、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與交通行業相關的網路輿情跟蹤、引導工作;負責交通新聞宣傳、資料採集整理工作;承擔交通服務熱線等市民來電來件轉辦工作,完成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
八、保留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為你局所屬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管理人員編制6人;配備站長1名、副站長1名。經費實行財政撥款。
職責任務調整為: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負責國、省道路網新建、改建、農村公路(含縣鄉路)、地方小型水運建設項目及省交通運輸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監督範圍以外的公路、水運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受監工程交竣工驗收前的質量檢測和質量鑑定工作;受理轄區內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舉報;參與交通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監理、試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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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東省東營市東城南一路359號(郵編25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