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撥船

撥船為清代起撥漕糧之用船。山東省額設官撥船三百隻,分為五站,每站六十隻,交德州、恩縣、武城、夏津、臨清等五州縣分管備用。每船招募船戶一名,撥漕之時,添雇水手二名。額僱船戶、水手,給予腰牌,填注姓名、年貌、籍貫,取具鄰、族甘結,造冊送部備案。每名日給工食銀八分,並支給大修小修銀兩。各船編列字號,註明山東官撥船。凡撥運漕糧,每撥米一笆斗,旗丁貼給制錢一文,由船戶自行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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