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1.秦漢時軍伍之長。
2.清代管理十屯戶的人員。
引證解釋
1. 秦 漢 時軍伍之長。
《史記·陳涉世家》:“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敵戍 漁陽 ,九百人屯 大澤鄉 。陳勝、 吳廣 皆次當行,為屯長。”《後漢書·班固傳》“陳師案屯”李賢注引《續漢志》:“大將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下有屯長一人。”
2. 清代管理十屯戶的人員。
《清史稿·食貨志一》:“仍仿營田制,十戶一屯長,五十戶一屯正。”
3、舊縣名。
1958年,撤銷晉東南專區的屯留、長子2縣,合併設立屯長縣,同年,又撤銷屯長縣,併入晉東南專區的長治市。1960年恢復屯長縣。1961年恢復屯留、長子2縣,撤銷屯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