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吏
謂交給執法官吏處理。 《史記·高祖本紀》:“乃以 秦王 屬吏,遂西入 鹹陽 。”《漢書·夏侯勝傳》:“王怒,謂 勝 為祅言,縛以屬吏。”《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帝怒,以三司副使 范旻 、戶部判官 杜載 、 開封府 判官 呂端 屬吏。” 明 馮夢龍 《智囊補·上智·宋太宗》:“﹝ 孔守正 ﹞與 王榮 論邊功於駕前,忿爭失儀,侍臣請以屬吏。”
下屬官吏。《管子·立政》:“﹝五屬大夫﹞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廟致屬吏。”《新唐書·韓滉傳》:“ 玄佐 素憚 滉 ,修屬吏禮。”《孽海花》第二六回:“只為 耿祝嘏 來京,騙了他屬吏造幣廳總辦三萬個新鑄銀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