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官署
隋文帝設內廷女官“六尚”“六司”“六典”,尚宮即為其一,管理宮廷事務。
至隋煬帝時,增設女官,以六局管理二十四司。尚宮二人為從五品,轄司言、司簿、司正、司闈四司。
唐承隋制而小有更改,尚宮二人為正五品,四司改稱司記、司言、司簿、司闈。
五代北宋仍有尚宮、司言等名。
金與明初均依唐制。
明洪武五年,定為六局一司。永樂後,職盡移於宦官。
歷朝制度
自隋朝設立起,歷代多有設定六尚,其中官職可參見“六局二十四司”。
隋朝初設
開皇二年,隋文帝設六局六司六典,管理宮廷事務。其中,尚宮,從九品,掌導引皇后及閨閤廩賜,管司令三人,典綜三人。[4]
隋煬帝時,增設女官。設尚宮局,尚宮二人,從五品,管司言,掌宣傳奏啟;司簿,掌名錄計度;司正,掌格式推罰,司闈,掌門閣管鑰。
唐承隋制
唐朝尚宮二人,正五品,掌導引中宮,凡六局出納文籍,皆印署之。若征辦於外,則為之請旨,牒付內官監。監受牒,行移於外。總司記、司言、司簿、司闈。
司記二人,正六品;典記二人,正七品;掌記二人,正八品。掌宮內諸司簿書,出入錄目,番署加印,然後授行。女史六人,掌執文書。
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宣傳啟奏。凡令節外命婦朝賀中宮,司言傳旨。
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宮人名籍及廩賜之事。
司闈六人,典闈六人,掌闈六人,女史四人,掌宮闈管鍵之事。
明朝制度
明朝尚宮局,尚宮二人,正五品,尚宮掌導引中宮。領司四:司記、司言、司簿、司闈。職能與唐朝相同。
永樂後,職盡移於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