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媽媽村

少女媽媽村

少女媽媽村是指海南臨高縣等地的漁村,部分少女未婚早孕早育現象普遍。一些“少女媽媽”婚後面臨分娩安全風險,生育後分居現象也越來越多,造成一系列社會問題。

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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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七歲本該是在父母懷中撒嬌的年紀,本該是在校園裡揮灑青春的年紀,本該是充盈自我精神世界、規劃設計未來人生的年紀,然而,在海南島部分漁村少女未婚早孕早育普遍。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7月13日報導,16歲的潘虹有5個月身孕,邊看電視邊一直輕拍哭鬧不停的兩歲女兒,她的丈夫才17歲,跟著她的公公當船工,而自己則和不到40歲的婆婆在家帶孩子,像潘虹一樣的少女媽媽,在當地並非少數。

報導稱,在當地漁民眼中,少女媽媽很正常。一直以來,都是留守少年、受習俗影響,部分早戀後,即奉子成婚。鎮上老師透露,有的漁民家長會跑到學校觀察女學生,看中了就上門去定娃娃親,怕晚了好姑娘都被別人挑走 。

吃飯、餵寶寶、看電視……這就是這些“少女媽媽”每天都在重複上演的“單曲循環”生活模式,訊息在令人震驚錯愕的同時,也不免唏噓感嘆。結婚生子,本是件值得高興慶賀的喜事,但現在卻如魚梗在喉,讓人怎么也高興不起來,這在當下充斥瀰漫剩男剩女等社會焦慮的大環境之下,“少女媽媽村”的社會現象顯得尤為刺眼。從剩男剩女到少女媽媽,整個社會的生育大計無疑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一個社會問題尚未解決,另一個社會問題又沉渣泛起。如此尷尬現實,不僅值得當權者深刻反思,更值得社會大眾深究與追問。

實際上,這種“少女媽媽”的社會現象,並非海南一地的個案,這在全國範圍內尤其是艱苦偏遠山區都呈現出一個高發頻發的態勢。

原因

之所以“少女媽媽”成為當地特有的現象,可能存在諸多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

首先,“少女媽媽”是一種規避風險的“保守性策略”。誰都知道,漁民出海風險較大,如果能夠提早“傳宗接代”,勢必能夠將對家庭的潛在傷害降到最低,因此,“少女媽媽”自然成了漁民規避出海意外與風險的不二之選。

其次,“讀書無用論”思潮的影響。據權威統計數據顯示,當地漁民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5萬元,遠遠高於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833元,稍加對比,就可輕易得出“讀書不如打魚掙錢多”的所謂“腦體倒掛”結論。如此,漁民們自然“重漁輕文”,對孩子的教育不聞不問。加之漁民常年出海造成漁民孩子特有的“半留守狀態”,客觀上也助推加劇了早戀早育、“少男爸爸”、“少女媽媽”等陳規陋習的高發,家長的輕視與縱容無疑變相起到了催化誘發的作用。

問題

據當地的“生育大數據”顯示,短短十個月之內,16歲以下的未成年產婦就高達20例,換言之,每月就有兩至三個未成年產婦,並且其中多人是生育二胎,言下之意,這些“少女媽媽”一胎時的生育年齡可能更小。就國家巨觀層面,關愛女性兒童、普及義務教育的口號喊了很多年,但現在問題依舊,幾成頑疾,低齡婚育的死角依然存在,這足以說明,在控輟保學工作上、在遏制早婚早育甚至童婚童育問題上,依然任重而道遠,有關部門依然不能有絲毫的懈怠,依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社會危害

“少女媽媽”的悲哀不只是這些當事者個體的不幸,更是我們整個教育乃至整個社會的悲哀。雖說結婚、生子都是人生必將步入的既定軌道,但如果過早地挑起養家餬口與結婚生子的重擔,過早地承擔那些不屬於自身年紀應有的家庭責任與社會道義,過早地將人生定格,未來生活的質量實在難以讓人樂觀,尤其是對那些身體與心智都尚未成熟的“少女媽媽”來說。這不僅是對當事者的不公平,還會催生一系列的社會危害,小則面臨分娩風險造成難產畸形等不良後果,大到損傷教育公平,破壞《教育法》、《婚姻法》等系列法規的制度威嚴,危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對“少女媽媽”來說,就連自己都還是稚氣未脫的孩子,自然缺乏家庭角色中所必需的責任與擔當,又叫他如何能夠化解家庭矛盾?如何能夠扮演好家庭角色?如何能夠維繫穩定的生活與幸福的婚姻?

如何治理

常言道,治貧先治愚,救命先救心,“少女媽媽村”的背後所暴露的,不只是當地人價值觀的迷失與錯位,更有漁民子女整個群體的發展困境。所以,“少女媽媽村”的社會瘡疤即是再痛我們也要狠心撕揭。但如何揭,當然也是一大社會難題,同時還考驗著職能部門的工作智慧。根本之道還需轉變觀念,作為地方政府,當地方面要加大宣傳與引導,強化民眾的守法意識,扭轉畸形的生育觀,如此,才能避免“少女媽媽村”的社會瘡疤重蹈覆轍,漁民群體的人生也才有打破瓶頸、實現逆襲的可能。

專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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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律師協會會長廖輝認為,早婚早育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危害:違反婚姻法規定,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一旦懷孕,不利於胎兒發育也不利於母體健康;縮短了人口增長周期、早婚者年齡較小不能很好地處理家庭矛盾,為家庭不穩定和社會矛盾埋下隱患。

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施耀忠認為,對於這些漁村早婚現象,儘管父母是始作俑者,但從法制部門來說,婚姻法宣傳不到位;從教育部門來說,教育管理不夠靈活變通;從婦聯來說,婦女維權沒做好;還有鄉鎮幹部怠慢等問題。

除了自身婚戀觀念的轉變,這些年輕媽媽更需要心理生理方面的健康教育和正確引導。一些專家學者表示,希望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團體等有針對性地對這一群體在情感指導和文化生活上進行教育和幫扶,為她們提供醫療衛生和心理衛生的諮詢、教育和健康服務。

“未成年孕產婦的關愛問題,不是某一方的責任和義務,而是需要各方的‘立體化’人文關懷。”廖輝等人建議,在這種背景下,還要深入地開展法律的宣傳教育,民政、婦聯、計生、各村組幹部甚至可以直接干預早婚現象,做到早發現、早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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