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小販

小商小販

小商小販是個體勞動者的一種。通常對以小本從事商品買賣活動,並以其收入作為生活主要來源的人,稱小商。經常流動行走的小商稱為小販。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存在著小商小販,他們的經營活動,是國營和集體商業的有益補充。小商小販取得的經營收入應按規定納稅。

基本信息

中國有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城市管理得好,就不能有小商小販,甚至“文明市民十條”中就有“不亂擺設攤點”這一條,讓全市市民與中小學生去背,以應付文明城市檢查團的盤問。

資料

然而,小商小販卻偏偏頑強地存在,他們並沒有因為“城管”的上班而消失。他們只是與“城管”玩起了貓和老鼠的遊戲,用當年最靈活的游擊戰術來應付“城管”的掃蕩。他們化整為零,敵進我退,敵走我現,保存有生的戰鬥力量,開展麻雀戰、運動戰。他們裝貨物的容器已簡化成攜帶型的,有手提的,肩扛的,胸掛的,置於腳踏車上的。

他們有著地下工作者的機警,百米以外的風吹草動,或類似“城管”制服的人出現,他們立刻就神速收拾貨物,鑽進小巷或商店,能在半秒鐘內消失。他們也能在“城管”走後半秒鐘內出現,如珊瑚蟲般地伸縮自如。

甚至有人在為他們站崗,多是些孩子,像當年的兒童團。我曾見過一個最小的孩子,大約2、3歲,在為媽媽站崗。

小商小販之所以能頑強地生存,有它的廣大的民眾基礎。自古以來,有買方就有賣方,這是一條不一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規律。豪華的商店,定點的農貿市場,不能滿足一些即需的、省時的、零星的需求。為一棵白菜、一根鬆緊帶、一串糖葫蘆、一個風車而找商店,繞道,存車,再買,實在不方便。

商場的貨物經過層層加碼,價格已明顯偏高。為了追求更大的利潤,有些商場根本不賣小商品。而小商小販的貨物就不同了,它們更便宜,品種更多,購買方便,正好滿足了人們的這種需求。民眾成了小商小販的擁護者和同情者,在危急關頭,還給予通風報信。當年人民民眾支持的游擊隊是打不垮、拖不爛的,現在的小商小販也是。

其實,中國目前經濟不算發達,社會福利面又窄,還面臨著國企轉型、農村勞力過剩等等的問題。大量的下崗職工、進城農民和無職業者就業困難。他們無力開工廠,租店面。要想不偷不搶不依賴他人,就只有做小本生意。這樣本小利微,掙點小錢餬口。

這些人的文化程度都不高,難以進行複雜的勞動,做小本生意就顯得容易。只要不傻,人人都會。而且萬一有了其它就業機會,棄之也容易。因此,小生意就成了祖傳的、終生的、或過渡性的職業。

“城管”之所以要“掃蕩”小商小販,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他們影響了市容。這是一條奇怪的理由,好像小商小販和市容是勢不兩立的東西,有它就不能有它,二者只能取一。

且不說中國市容在國際上能排第幾,單說已開發國家對小商小販的態度,就值得我們學習。它們的小商小販就是市容的一部分,市容還包括街頭的藝人表演、自家舊物的出賣、孩子過時的課本、玩具的兜售(孩子常常自己賣)。這在中國簡直不能想像。這已成為在中國人出國看稀奇的一大景觀。

假定小商小販給城市帶來了混亂,那么為什麼不去疏導而加以有序的管理呢?大禹的父親治水只會堵,結果洪水泛濫被殺了頭。大禹則是挖河排水,讓水入江入海,最後治水有功,還當了皇帝。

其實管理小商小販很容易,比“掃蕩”省時、省力、文明,還增加經濟效益。只要工商部門逐一登記在冊,發證掛牌營業即可。不過手續必須簡便,最好服務上街,遇一個辦一個。收費還要低廉,3、5元錢而已。

但是要和他們約法三章,他們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經商,必須掌握好利潤比例和交納稅金(按國家納稅標準)。賣食品的必須體檢合格。食品原料、加工程式也必須合格。只查收、重罰違章者。這樣的話,國家的壓力減輕了,城市繁榮了,就業容易了;社會穩定了,犯罪減少了,管理方便了;杜絕傳染病了,稅收增加了,生活便利了,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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