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康熙間,有術人攜一榼,榼中藏小人,長尺許。投以錢,則啟榼令出,唱曲而退。至掖,掖宰索榼入署,細審小人出處。初不敢言;固詰之,始自述其鄉族。蓋讀書童子,自塾中歸,為術人所迷,復投以藥,四體暴縮;彼遂攜之,以為戲具。宰怒,殺術人。留童子,欲醫之,尚未得其方也。
注釋
康熙:清聖祖玄燁的年號(1662—1722 年)。
瓮:一種盛水或酒等的陶器。
鄉族:鄉里族姓。
掖:古縣名,今山東境內。
暴:突然。
攜:攜帶。
署:官府。
啟:打開。
審:審問,查問。
索:討取,要。
許:左右,表示約數。
固:堅持。
詰:問。
復:又。
啟蓋 令小人出:讓,命令。
掖 令索瓮入署:縣官。
方自述其鄉與族:才。
蓋讀書童子:原來。判斷句。
出處:本文中指“來歷”、“身世”。
投 以錢:介詞,用,把。省略句,倒裝句,應為“以錢投之”。
為其迷:被動句,被他迷惑。
復投以藥:倒裝句,應為“復以藥投”。
以為戲具:省略句,應為“以之為戲具。
杖:名詞作狀語,用杖。
注音
翁(wèng)藏小人
至掖(yè)
康熙(xī)
文言知識
啟。“啟”在文言中多作“開”、“打開”、“發”等解釋。上文“啟蓋令小人出”,意為打開蓋子讓小人出來。“啟戶”即開門;本書取名“啟蒙讀本”,其中“啟蒙”本指打開愚昧,通俗的說法是使初學者獲得基本的入門的知識。
譯文
康熙年間,有個有手藝的人攜帶著一個瓮,瓮中藏著一個小人,才一尺左右高。人們扔給他錢,他就打開蓋子讓小人出來,唱個曲子再退回去。他到了山東掖縣,掖縣縣官要把榼帶進縣府,仔細審問小人的來歷。小人起初不敢說。縣官堅持問他,才自己說出了家鄉和姓氏。原來小人是個讀書的童子,從學堂中回家時,被他拐騙,被灌藥,四肢突然縮小。他於是攜帶著小孩,當成了賺錢的道具。縣令聽說後大怒,殺了藝人。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