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阿漢語

對阿漢語,是相對於對外漢語而言,是以阿拉伯語為母語的國家或地區的人為對象的漢語教學。

對阿漢語

近年來,中國對外漢語教學事業發展很快,但是專門的對阿漢語教學還是空白。這不僅僅是源於中國的阿拉伯語人才的缺乏,也是源於阿拉伯國家漢語人才的嚴重不足。鑒於中阿雙語人才資源不足,尤其是中阿兩種語言的難度,開辦中阿雙語教學,有針對性的開展專門的對阿漢語教學,十分必要。新天方對阿漢語培訓中心希望通過培養具有較高漢語文化修養且能以漢語為工作語言的阿拉伯漢語文化人才,為中阿雙方旅遊、教研和各類涉外部門培養漢語和阿語人才。

專業介紹

本專業注重漢阿雙語教學,培養具有較紮實的阿語和漢語基礎,對中國文學、中國文化及中外文化交往有較全面了解,有進一步培養潛能的高層次對漢阿語專門人才,以及能在國內外有關部門、各類學校、新聞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業單位從事對漢阿語教學及中外文化交流相關工作的實踐型語言學高級人才。

課程簡介

初、中、高級漢語的聽、說、讀、寫課程,中國文化、新聞而報刊、中文寫作、中阿互譯等,以及中國文化類的活動。

教師標準

標準一:漢語知識與技能

教師應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並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標準1.1 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標準1.2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1.3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1.4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1.5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B>標準二:外語知識與技能

</B>教師應掌握阿拉伯語,熟練掌握阿拉伯語的語音、語調、辭彙、語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並能夠運用聽、說、讀、寫、譯等綜合能力進行交流。

標準2.1教師應掌握阿拉伯語基本知識。

標準2.2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阿拉伯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2.3教師應具備阿拉伯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2.4 教師應具備阿拉伯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2.5 教師應具備阿拉伯語書面表達能力。

<B>標準三:中國文化

</B>教師能了解和掌握中國文化和中國國情方面的基本知識,並將相關知識套用於教學實踐,激發學習者對中國文化的興趣,使其在學習漢語的同時,了解中國文化的豐富內涵和中國的基本國情。

標準3.1 教師應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2 教師應了解中國主要哲學思想與宗教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3 教師應了解中國文學與藝術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4 教師應了解中國民俗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5 教師應了解中國國情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 3.1教師應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4: 中外文化比較與跨文化交際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化的主要異同,理解漢學與跨文化交際的主要概念,以及文化、跨文化交際對語言教與學的影響,並能夠將上述理論、知識套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4.1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明的特點及歷史。

標準4.2 教師應了解中外政治體制、法律體系的主要異同。

標準4.3 教師應了解世界主要宗教派別與世界主要哲學思想流派。

標準4.4 教師應具有漢學的基本知識,了解國外漢學研究的概況,並能套用於漢語教學實踐。

標準4.5 教師應及時了解當今世界的重大時事,並能恰當地套用於教學。

標準4.6 教師應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的主要概念,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在語言教學中的作用,並能運用於語言教學實踐。

標準4.7 教師應了解語用學知識,並將有關知識套用於培養學生交際能力的教學實踐中。

標準4.1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明的特點及歷史。

標準五: 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

教師應了解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的基本理論和知識,並能運用其指導漢語教學實踐。

標準5.1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主要研究領域及與相關學科的關係,熟悉其基本概念。

標準5.2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基本理論和假說,並能運用於分析學習者的學習行為。

標準5.3 教師能了解母語對第二語言學習產生的影響,以及母語學習與二語學習的異同。

標準5.4 教師能理解顯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標準5.5 教師能理解隱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標準5.6 教師能理解影響第二語言學習的學習者因素。

標準5.7 教師能理解學習策略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

標準5.1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主要研究領域及與相關學科的關係,熟悉其基本概念。

標準六:漢語教學法

教師能理解和掌握外語教學的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並熟悉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教師能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漢字的基本教學原則和方法及聽、說、讀、寫的基本教學原則和教學技巧。

標準6.1 教師能理解並掌握有關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並套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6.2 教師應掌握漢語作為外語教學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並能套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6.3 在語音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音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音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4 在辭彙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辭彙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辭彙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5 在語法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法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法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6 在漢字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有關漢字的基本知識,具備將漢字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7 在聽力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聽力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聽力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8 在口語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口語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口語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9 在閱讀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閱讀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閱讀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10 在寫作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寫作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寫作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1 教師能理解並掌握有關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並套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七:測試與評估

了解各種測試與評估的作用和方法及其適用性和局限性,根據不同目的選擇合適的評估手段或測試方法。設計試題和試卷,並從測試結果中獲得有助於教與學的反饋信息。

標準 7.1 了解測試與評估的基本概念、原則、方法和特點,並在教學中根據需要選用合適的測試與評估的方法。

標準 7.2 設計合適的試題和試卷,並從測試結果中獲得有助於教與學的反饋信息。

標準 7.1 了解評估與測試的基本概念、原則、方法和特點,並在教學中根據需要選用合適的測試與評估的方法。

標準八:漢語教學課程、大綱、教材與輔助材料

教師應理解並掌握漢語教學課程與大綱的內容、範圍和目的;熟悉漢語課堂教學的基本環節;並能根據教學實際恰當地選擇和使用教材及教輔材料。

標準8.1 教師應了解國內外主要漢語教學項目。

標準8.2 教師應熟悉有關漢語教學的課程設定。

標準8.3 教師應熟悉有關漢語教學的教學大綱。

標準8.4 教師應熟悉漢語課堂教學。

標準8.5 教師應熟悉所用教材的結構和特色。

標準8.6 教師應熟悉教輔材料在漢語教學中的作用,並能進行有針對性地進行選擇。

標準8.1教師應了解國內外主要漢語教學項目。

標準九:現代教育技術及運用

教師熟悉並掌握有關計算機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方法,了解常用的現代化教學手段及網路技術,並能套用於漢語教學實踐。

標準9.1 教師應熟悉計算機的基本組成部件及相關電子設備,熟悉與漢語教學相關的常用計算機軟體和多媒體教學設備,並能套用於實踐。

標準9.2 教師應了解並掌握基本的計算機網路知識,並能合理利用各種網路資源服務於教學。

標準9.1教師應熟悉計算機的基本組成部件及相關電子設備,熟悉與漢語教學相關的常用計算機軟體和多媒體教學設備,並能套用於實踐。

標準十:教師綜合素質

教師具備對自己教學進行反思的意識,具備基本的課堂研究能力,能主動分析、反思自己的教學實踐和教學效果並據此改進教學;教師具備自我發展的意識,能制定長期和短期的專業發展目標;教師積極主動參與專業或社區活動以豐富自己的教學檔案;能在各種場合的交際中顯示出應責任感、合作精神和策略性;教師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應對教學過程中的突發事件,並在任何教學場合中,應體現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標準10.1 教師具備對自己教學進行反思的意識,具備基本的課堂教學研究能力,能主動分析、反思自己的教學實踐和教學效果並據此改進教學。

標準10.2 教師具備自我發展的意識,能制定長期和短期的專業發展目標。

標準10.3 教師積極主動參與專業或社區活動以豐富自己的教學檔案。

標準10.4 教師應在各種場合的交際中顯示出親和力、責任感、合作精神和策略性。

標準10.5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應對教學過程中突發事件,無論是在什麼場合下進行教學,都應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標準。

標準10.1教師具備對自己教學進行反思的意識,具備基本的課堂教學研究能力,能主動分析、反思自己的教學實踐和教學效果並據此改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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