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是帶有性別歧視的,也就是說,施暴者因為施暴對象是女性而對其實施暴力,或是由於父系社會的觀念。聯合國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表明:
“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是歷史上男女權利不平等關係的一種表現”“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是嚴酷的社會機制之一,它迫使婦女陷入從屬於男子的地位”
前任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在2006年發布在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英文:UnitedNationsDevelopmentFundofWomen,縮寫:UNDFW)網站上的一篇報告中指出:
對婦女、女童的暴力行為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全世界超過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到不同的程度上的暴力行為,包括毒打、強姦,熟識者的暴力行為。
針對女性的暴力可包括個體實施的暴力行為和國家實施的暴力行為。個體實施暴力的方式有強姦、家庭暴力、性騷擾、強制使用避孕藥、溺棄女嬰、產前性別選擇、孕期暴力和聚眾暴力。除此之外,有些不良傳統和習俗也是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例如榮譽謀殺、嫁妝暴力、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騙婚和逼婚。國家使用暴力的方式有,戰時實施戰爭強姦、性暴力和性奴役行為;強制絕育、強制墮胎;警察和權貴人士實施的暴力行為;投石和鞭刑。犯罪集團有組織地實施非法買賣女性和強制賣淫活動,這些同樣屬於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其針對女性暴力的研究中,將女性一生分為五個階段:“1)出生前,2)嬰兒時期,3)少女時期,4)青春期和成人後,5)晚年”。
這些年來,隨著各種大會、歐盟組織提出女性暴力這一問題,故而越來越受到國際上的關注。歐盟法中包括性騷擾和販賣人口相關法規。
設立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的目的關心到在貧窮情況下,婦女在獲得糧食、保健、教育、訓練、就業和其他需要等方面,往往機會最少;深信基於平等和公正的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建立,將大有助於促進男女平等;強調徹底消除種族隔離、一切形式的種族主義、種族歧視、新老殖民主義、侵略、外國占領和外國統治、對別國內政的干預,對於男女權利的充分享受是必不可少的;申明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加強,國際緊張局勢的緩和,各國不論其社會和經濟制度如何彼此之間的相互合作,在嚴格有效的國際管制下全面徹底裁軍、特別是核裁軍,國與國之間關係上公平、平等和互利原則的確認,在外國和殖民統治下和外國占領下的人民取得自決與獨立權利的實現,以及對各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尊重,都將會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從而有助於實現男女的完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