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
對外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於對外承包公司以招標議標承包方式承攬的下列業務:
⑴承包國外工程建設項目,
⑵承包我國對外援助項目,
⑶承包我國駐外機構的工程建設項目,
⑷與外國公司合營或聯合承包工程項目時我國公司分包部分,
⑸對外承包兼營的房屋開發業務。
分類
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分為11類,包括房屋建築項目、製造及加工業項目、石油化工項目、電力工業項目、電子通訊項目、交通運輸項目、供排水項目、環保產業項目、航空航天項目、礦山建設項目、市政項目及其他項目等。
指標
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的主要指標包括新簽契約額和完成營業額。
新簽契約額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金額;
完成營業額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完成的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