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在中國古典詩詞中,律詩對於格律的要求比較嚴格。違反格律的詩句被稱為“拗句”。但有時,為了表達詞意,不得不使用拗句時,還可以用其他方法予以補救。所謂補救,就是調整平仄用字,使得平仄聲字的比例基本恢復平衡。此類補救拗句的方法,被稱為“拗救”。拗救有兩種:本句自救、對句相救。本句自救,就是在一個詩句的某字違反格律時,用本句中的其他字補救。對句自救,就是在對聯句的上句中出現拗句時,在與其相對的下句中補救。
使用
在對聯句的上句(又稱出句)出現拗句的情況下,調整同一聯的下句(又稱對句)中的平仄用字,使之在上下兩句之間,平仄聲字的比例基本恢復平衡,就是“對句相救”。對句相救,有兩種情況。孤平拗句的對句相救
在五言詩的句式“仄仄平平仄”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則被稱為“犯孤平”。同理,在七言詩的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中,第五字也不能用仄聲。補救方法是,如果在出句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該用平聲而用了仄聲,則在對句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該用仄聲的地方改為平聲,以求補足。
在五言詩中,如果在出句中將“仄仄平平仄”用為“仄仄仄平仄”,就應將對句從“平平仄仄平”改為“平平平仄平”。於是該聯變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孟浩然《留別王維》“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歸。”上句“竟”字拗,下旬“空”字救。
在七言詩中,如果在出句中將“平平仄仄平平仄”用為“平平仄仄仄平仄”,就應將對句從“貝仄平平仄仄平”改為“仄仄平平平仄平”。於是該聯變為“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例如,杜甫《蜀相》:“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上句“自”字拗,下旬“空”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