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博物館發展文化產業的反思

不久前,不少媒體都報導了這樣一個信息:據中國博物館學會理事長張文彬介紹,全國2200個博物館中,大約有三分之二生存困難。全國文博系統的囊中羞澀,使很多珍貴文物和歷史文化資料都面臨保護不力甚至消失的困境。
根據國際博協章程的規定,“博物館是一個不追求營利、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公開的永久性機構。它為研究、教育和欣賞的目的,對人類和人類環境的見證物進行收集、保護、研究、傳播和展覽。”博物館作為公益性事業機構,是一個地區文明和文化的象徵。它的非盈利性決定了博物館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國家撥款,而不是靠門票等商業性贏利。在市場經濟的今天,隨著社會對博物館需求的提高,隨著博物館事業發展的需要,博物館資金困難的問題愈顯突出。但博物館搞文化產業真的是解決資金短缺問題的最佳方法嗎?博物館經營創收弊端何在?
在我國,博物館經費來源主要依靠政府撥款、社會籌資以及博物館經營創收三種途徑,其中政府財政撥款占了絕大部分。但從實際情況看,博物館要發展,單靠增加政府撥款遠遠不夠。近年來,國內有的博物館囿於困境競相搞起了經營創收,嘗試發展文化產業,或者出租展覽場地、房屋,利用展廳辦商品展銷會,辦餐廳、舞廳或者親自辦公司搞展覽展銷、旅遊開發。但其中的多數都由於種種原因既沒有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還嚴重影響了博物館的社會效益和社會形象,得不償失。
但是縱觀博物館發展史,必須承認的是,資金短缺一直是許多博物館面臨的首要問題。因此,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如何合理有效地籌資就成為了博物館“經營”的主線。
筆者認為,文博產業要慎提,更要仔細對待,但博物館搞一些正當、合適的經營創收也是必要的。首先,博物館可以獲得一些展覽門票收入、場地收入。其次,可以加強與兄弟博物館的合作,與相關機構尤其是旅遊部門進行合作。第三,開發旅遊紀念品、文物復(仿)製品以及文博書籍、畫冊等,在富有文化氛圍的附設商店進行宣傳出售。第四,進行一些有償服務,如舉辦培訓班、知識講座,搞有償鑑定、有償文物保養、修復等。
同時,博物館在進行經營性創收時,筆者認為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要認真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法》關於“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履行主管部門對文物利用的一系列規範檔案的規定。第二,搞文化產業的部門、人員要和主業人員分開,設立獨立部門。第三,不應影響主業,要努力配合博物館的氛圍搞好服務。第四,明確博物館經營的最終目的,明確界定產業發展的範圍。總之,博物館的收藏、保護、研究文化遺產的功能更多地體現了其公益事業的性質,也就是說博物館在文物保護、文物徵集、基礎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本身是不可以追求贏利的。博物館應當牢記自己是社會公益機構,終極目標是服務社會大眾,提高大眾文化素質,不能以盈利為最終目的。
其實,博物館搞文化產業是為了解決博物館的經費問題,但經營產業帶來的問題繁多而複雜,很容易使博物館走入歧途。因此,應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借鑑西方博物館資金籌措的方法,加大對公益性文化事業扶持力度,建立政府為主、社會參與的多元化籌資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向博物館捐贈,在此基礎上也可進行合適的旅遊紀念品開發等經營來壯大博物館的財力。同時,博物館內部更要加強管理,提高專業水平,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活力,以促進文博事業的發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