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發展中的十方面關係

發展文化產業“要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三是從長遠來說,文化產業的社會效益要超過其經濟效益。 發展文化產業,也要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同樣存在一個投入與產出的關係問題。

文化產業發展中的十方面關係

十六大提出,要積極發展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要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十六大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明確了基本原則、總體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發展文化產業需要處理好10個方面的關係。

一、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文化產業,要堅持用辯證統一的觀點來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社會效益是經濟效益實現的前提,經濟效益是社會效益實現的保障。沒有現實的經濟效益,就沒有長遠的社會效益。

所謂發展文化產業要“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可以從3個方面加以理解。一是發展文化產業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納稅。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轉變職能,做到管辦分離,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實施巨觀調控和依法監管。二是必須遵循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作為先進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發展文化產業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而不是提供一般的商品生產和服務。三是從長遠來說,文化產業的社會效益要超過其經濟效益。文化產業的社會教育功能是潛移默化的,決非一日之功;一時一事,難以說明問題。時間一長,文化產業所顯現的社會價值難以估量。

二、主業與副業的關係

文化產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以前有關文化單位採取的“以文補文”“多業助文”等措施,是對發展文化產業的有益探索。但是,認識不清楚、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是當時存在的普遍問題。諸如,以為發展文化產業是在“搞副業”,是對文化事業的有益補充;以為發展文化產業只能在副業上做文章,主業上則依靠國家財政投入。其實,以上認識束縛了文化產業的發展。

實踐證明,文化產業要想做大做強,就得在主業上做文章、下功夫,否則維持不了長久。有的地方依託文化主業,發展文化產業,壯大文化事業,初步探索出了一條發展文化產業的正確道路。譬如藝術院團,就是要多創作、多演出,以創作促演出,以演出激創作,在演出中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並逐步形成良性循環。優秀作品是叫好又叫座。譬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益性文化單位,就是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的同時,不斷開拓新的服務內容和方式。新聞媒體也是如此。只有在主業上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而產業化成功運作的結果,必將拓展主業的發展空間,增強文化單位的生機與活力。

三、投入與產出的關係

發展文化產業,也要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同樣存在一個投入與產出的關係問題。有投入,就應當有產出。一般說來,大投入則大產出,小投入則小產出,不投入則很難發展。投入是前提、是基礎,產出是目標、是動力,二者的結合點在於市場。當然,投入與產出不一定成正比,市場風險客觀存在。

投入產出關係不順的矛盾,在藝術院團和電視台中表現比較突出。有的劇(節)目投入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沒演(播)出幾場(次)就封存入庫,完成任務就萬事大吉。不管主觀動機如何,這樣做客觀上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改革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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