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記的類型
“專記”可分為幾種主要類型:1.事件專記。比如,《閩清縣誌》附錄中的專記“抗日戰爭時期的閩清縣”;2.人物專記。如《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志》中“女工盧翠萍勇斗歹徒”;3.工程企業或產品簡介。如第一部《福州市志》第三冊第四篇“化學工業”第六章的附錄所設的專記,專門介紹福州第二化工廠;第十篇“塑膠工業”後附的“重點企業簡介”,具體介紹了福州第一塑膠廠、福州第二塑膠廠、福州合歡花壁紙有限公司等。,4.考證專題。5.社會調查專題。6.隱形專記。所謂隱形專記,是指在志書中無“專題文章”形態,而是隱匿在有關章節目之中的專記內容,謂無其名,而有其實。如:第二部《水利志》第一章“水利工程”,專門記述各縣圍墾工程,有福清圍墾、平潭圍墾、羅源圍墾、連江圍墾等,每個縣又具體詳記有哪些工程,如福清的沙浦龍洋圍墾工程、東壁島圍墾工程等。這些隱匿在志書的有關章節中的屬於隱形專記。專記的內容
專記的內容一為奇聞異事。凡有存史價值、科研價值的奇聞異事都可收入。如奇異的自然現象,奇異的生物現象和人體特異現象等。記述務求準確具體。如時間、地點、發生經過、形狀、景觀等具體情況都要一一記述清楚;二為詩文薈萃。一般選用質量優秀的有關描繪、歌頌當地自然、社會的歷史和現狀而又未公開發表的詩文。這些詩文能起到佐證、補充正文的作用。例如《福州市志》附錄中“詩選”選入唐、宋、元、明、清和當代105首詩,其中有陸游、辛棄疾、朱熹、林則徐、嚴復、郁達夫、冰心、郭沫若等歷史名人所作的與福州有關的詩;三為考訂辨疑。主要是對舊志、上志錯謬記載的考訂和對當前仍有爭論問題的考辨。考訂辨疑必須擺事實,作分析,表明考辨的結論和依據。對難以下結論的問題,應採取“諸說並存”的方法,記載下來;四為重要文獻輯存。一般收錄上級專對本地下達的對地方有重大影響的檔案的全文或摘要,如《福州市志》附錄中《國務院關於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國務院關於福州市進一步對外開放方案的批覆》等。五為地方文獻要目。主要收錄有長期保存價值的典章制度、法令法規及對本地發展起重要作用的著作。只列目錄、作者、印發時間。無需作內容摘要。一般按時序排列。六為修志始末。可記述“舊志考略”。逐屆記述每次修志的經過、主要內容和經驗;本屆修志始末,對本屆修志方面作詳細的記載;舊志序、例選錄等。縱觀中國方誌發展史,尤其在新方誌中不難發現專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它有很多優越性,具有鮮活的生命力。一是極大地豐富了志書內容,有些寶貴資料是一般記述手段難以勝任,非專記莫屬。二是“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史之無”。三是起到積零為整,集中醒目,詳今明古的作用,有助於學史用史。四是它具有典型化、生動形象的特徵,可集中體現和展示歷史文明進程。五是突出地方特色和行業特色。六是為後人查詢資料、著書立說、科學研究提供可靠素材。七是具有較高存史價值,使珍貴的資料得以流傳,免於佚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