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指內容
是指專利許可契約(亦稱許可證契約)被允許的一方,即通過支付使用費和其他費用而得專利權人(許可人)允許使用其專利發明權的人。
內容部份
根據許可證契約類型的不同規定,專利受許可人獲得專利發明使用權通常可分為一般使用權、獨占使用權、獨家使用權和分許可使用權4種。
是指專利許可契約(亦稱許可證契約)被允許的一方,即通過支付使用費和其他費用而得專利權人(許可人)允許使用其專利發明權的人。 根據許可證契約類型的不同規定,專利受許可人獲得專利發明使用權通常可分為一般使用權、獨占使用權、獨家使用權和分許可使用權4種。
是指專利許可契約(亦稱許可證契約)被允許的一方,即通過支付使用費和其他費用而得專利權人(許可人)允許使用其專利發明權的人。
根據許可證契約類型的不同規定,專利受許可人獲得專利發明使用權通常可分為一般使用權、獨占使用權、獨家使用權和分許可使用權4種。
專利池(PatentPool)標準和專利戰的主角。專利池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所有人間的協定,用以相互間或向第三方授權他們的一個或多個專利”,也可定義...
簡介 溯源 產生 興起 相關詞條專利證券化的基礎資產 專利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是發起人對被許可人所享有的專利許可收益權。 專利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是能產生未來現金流的專利許可收益權。
專利證券化的定義 專利證券化的特點 專利證券化融資的優點為正確審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
專利信託是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的轉化工作委託別人(即金融信託投資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專利委託,並著力於將受託項目進行轉化的一種信託業務。本...
什麼是專利信託 專利信託的功能[1] 專利信託在我國可運用的領域[1]《四川省專利保護條例》經1997年6月16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關於修改〈四...
基本信息 四川省專利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專利促進與保護專利壁壘是指一國政府或企業(主要是已開發國家製造商)依靠其技術壟斷優勢,以保護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名義,利用甚至濫用專利制度的法律保護,實施各種不合理障礙措施...
特點 實施主體 表現形式 應對措施 表現方式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核實。
行政部門提出專利侵權的處理請求; (二)強制專利實施被許可人購買其他專利使用權; (三)強制專利實施被許可人只能將基於專利權人專利作出的改進專利賣回給專利權人; (四)禁止專利實施被許可人對該專利的有效性...
激 勵 應 用 保 護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四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