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策

射策,漢考試法之一。選士的一種以經術為內容的考試方法。

漢代選士的一種以經術為內容的考試方法。主考人將若干考題寫在策上﹐覆置案頭﹐受試人拈取其一﹐叫作“射”﹔按所射的策上的題目作答。
西漢時射策分甲﹑乙﹑丙三科﹐東漢只分甲﹑乙兩科。顏師古以為漢人出題時依題之難易而預設甲﹑乙等科﹐而《漢書音義》則以為出題時不分科﹐到評卷時依成績高下分科。答題不合格﹐當時稱為“不應令”或“不中策”。落選的可以再射﹐西漢時匡衡射策多次都不中﹐直到第九次才中丙科。漢人分科的目的﹐是為了擇優錄取﹐按成績安排中選人的官職。如中甲科者可為郎中﹐中乙科者可為太子舍人﹐中丙科者只能補文學掌故
兩漢時射策的題目﹐都和經義有關﹐東漢時甚至分經出題﹐錄取時還限定每一種經應錄取的名額。
漢代射策之法﹐一般套用於太學諸生的考試﹐選補博士以及明經﹑察舉的考試。魏晉南北朝時孝廉﹑明經等選士科目的經術考試仍稱“射策”﹐但也常常稱“對策”﹐二語已不甚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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