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教委內設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理論教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校級幹部的考核、考察以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擬定校級幹部的任免、調整方案;負責所屬單位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有關調研工作;組織協調全局性政治活動;負責統戰日常工作;負責黨委文秘和檔案的傳閱、辦理工作;印鑑的使用、保管及保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的黨費收繳、管理、使用,以及黨務統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政工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教職工出國出境學習、訪問、考察、探親和旅遊的初審工作;負責本系統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老幹部待遇及有關政策;協調解決老幹部的實際問題;接待老幹部來信來訪;組織和指導老幹部的學習、參觀、療養、發揮餘熱等活動;負責經費使用和老幹部活動站管理;指導老教育工作者協會工作;負責有關統計上報工作。
(二)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文秘、檔案的傳閱工作;印鑑的使用、保管工作;負責信息、信訪、機要、檔案、保密、大事記、新聞宣傳以及機關保衛、資產管理校舍修繕和綠化工作;負責對領導批示、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催辦、查辦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建議和提案的落實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本系統報帳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收費管理、財務、設備校舍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總務後勤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審計工作。
(三)人事保衛科
起草本系統人事管理的有關檔案,管理和指導基層單位人事工作;負責編制管理和教職工的調動工作;合理配置教師資源,負責教職工的培訓;負責審核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資格。制定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的學分確定和證書發放辦法的工作;負責教職工工資、福利;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負責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技術工人的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和一般紀律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退休教工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落實重點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負責檢查落實內部崗位安全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對教職工和學生犯罪進行調查處理;協助公安機關對教育系統出現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所屬單位的交通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完成保密工作;指導單位治保人員隊伍建設;負責教委大型活動的保衛工作。
(四)國小教育科(學前教育科)
負責國小、學前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教學計畫的貫徹執行、教學改革實驗、教材改革實驗和教學研究工作;推廣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實施教育評價和質量監控;負責國小德育管理工作,管理班主任和思想品德教師隊伍;指導校園環境建設;負責國小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管理;負責國小學籍管理;負責學前教育和國小階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國小階段的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寄宿制國小的管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辦理台灣同胞投資者本人和台灣同胞雇員的子女在本地區幼稚園、國小的入園、入學手續;負責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幼稚園的保教管理工作;負責學前教研、推廣教改工作。
(五)中學教育科(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國中、高中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教學計畫的貫徹執行、教學改革實驗、教材改革實驗和教學研究;推廣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實施教育評價和質量監控;負責中學德育管理工作;管理班主任和政治教師隊伍;指導寄宿生的管理工作;指導校園環境建設;負責中學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中學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發放工作;負責中學階段的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中學生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校園信息網路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中學規範化建設的指導、評估和驗收工作;辦理台灣同胞投資者本人和台灣同胞雇員的子女在所屬單位中學的入學手續;負責本地區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及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培訓測試工作,指導文字規範化建設;推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