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發展和巨觀調控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制定及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制定、發布全縣第二、三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
(三)組織擬定全縣工業、商貿綜合性經濟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法制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收集、整理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擬定工業、商貿行業規劃;研究制定電力、食品、醫藥的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五)研究和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制定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研究擬定企業利用外資有關規定,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的項目)工作;提出工商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擬定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規定並進行監督;組織制定全縣企業國際化經營規劃,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管理、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及招標工作。
(七)研究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定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規範性檔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組織調控生產與流通的銜接;組織實施內外貿政策、進出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報和實施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指導全縣廣告業的發展;監管全縣典當行業。
(八)負責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辦法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辦法,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企業管理、扭虧增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九)研究制定企業技術進步辦法,編制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推廣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及產學研聯合的有關問題。
(十)研究制定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環保產業的辦法及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落實鼓勵發展和淘汰的節能設備、產品目錄;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並指導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一)參與制定全縣運輸、郵電通信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的聯合運輸;組織協調全縣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協調外貿貨運。
(十二)組織擬定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的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和綜合治理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信訪、接待、保密、信息及會議組織安排等工作;管理機關行政經費,監督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新聞宣傳工作;擬定綜合性經濟規範性檔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企業引進智力工作。
3、經濟運行科綜合分析全縣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預測經濟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的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的編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監測生產效益情況;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研究擬定全縣第二、三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產業的發展方向、發展重點和利用外資的有關規定;協調解決產業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具體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負責行業和企業的生產情況調度,制定總量控制目標,跟蹤監測巨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指導企業的扭虧增效工作;協調企業生產能源供應;負責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提出動用儲備物資的建議;研究和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制定維護流通秩序的規範性檔案;協調生產與流通,促進產銷銜接和市場供求總量平衡;擬定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辦法,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重要商品市場建設和廣告業的發展;監管全縣典當行業。
4、投資與規劃科擬定工業、商貿行業規劃,提出全縣重點行業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全縣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督查;指導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技術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辦理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建設項目的登記備案;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工作,對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工商企業利用外國貸款的投向;管理縣技術進步發展基金;制定鼓勵技術改造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辦法;組織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產學研聯合及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組織實施名牌戰略。
5、企業科對全縣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按照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研究提出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辦法;組織指導企業兼併破產、減員增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負責國有企業改革中有關股份制改造工作;研究提出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標準,指導實施和認證工作;指導本系統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資產重組、調整工作;研究提出全縣重點企業名單;聯繫工商企業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指導其改革和調整;研究擬定全縣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 股權、經營權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企業實施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工作,負責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
6、交通電力科參與編制全縣運輸、郵電通信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多種運輸方式的聯運、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貨櫃運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協調外貿貨運工作;負責全縣鐵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鐵路道口的改造和建設。
研究擬定全縣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電力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三電”管理工作;提出有關電、熱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協調電力建設和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體制改革、農村電氣化和電網建設規劃的工作。
研究擬定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推動機電產品進出口企業的技術改造;指導協調成套設備出口,開拓國際機電產品市場,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對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進行監控;協調機電產品的進出口招標工作。
研究擬定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方案和中長期節能規劃並抓好落實;組織推廣套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廢渣、廢料的綜合利用;負責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開發和技術改造,負責新增、擴容鍋爐的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鍋爐的安全環保工作;調度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情況,及時統計、分析並做好信息上報工作;制定先進合理的消耗定額並負責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考核獎懲;負責做好年度散裝水泥生產計畫和散裝水泥中長期規劃,抓好增加投入,加強設備、設施建設,提高用散設備能力,推廣套用儲存罐、散裝車等發散設備,促進散裝量的提高;加大收費力度,收足、管好、用好專項資金,走滾動發展的路子;完成上級業務部門部署的工作任務,抓好散辦各項工作的落實。
8、計畫生育科負責系統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按國家、省、市、縣計畫生育工作部署,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目標責任書》各項內容;及時辦理《準生證》審批。
9、縣服務中心經貿視窗 嚴格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六件辦理”制度,不違規操作;充分利用領導所授職權,積極主動辦理各類事項;對所受理的各項業務,必須嚴格按照承諾時限辦結,能提前辦結的應儘量提前;接待諮詢、辦理業務應禮貌、熱情、快速;接待諮詢、辦理業務時受理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辦件所需各類材料及辦理程式;積極宣傳經貿局各類審批事項;承辦行政服務中心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
領導分工
組 長: 田永友(局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 郭新強(副局長)
崔 政(紀委書記、行政監察室主任)
成 員: 滿曉君(節能辦主任)
孫先軍(辦公室主任)
寧秋麗(政工科長)
於 濤(投資與規劃科長)
黃騰飛(行政服務中心經貿視窗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