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指導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產業政策、產業信息服務;制定促進企業發展的激勵政策、技術創新政策,引導企業依法經營、健康發展。
(三)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指導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四)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對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
(五)指導鄉鎮企業、民營經濟財務管理、內部審計、質量、安全、勞動、環境保護、資產管理、資產評估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外經、外貿和招商引資工作。
(六)指導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科技進步與技術創新推廣;負責重點技術改革項目的審核、申報;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統計工作;研究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匯集和發布有關經濟技術信息,開展信息諮詢、項目技術推介、培植樣板、推廣經驗等工作。
(八)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協調有關部門,運用行政、經濟、法律、輿論監督等手段,支持、保護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查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依法保護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認真傳達貫徹上級機關和局領導的指示決策,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和文秘檔案、信息、保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信訪穩定、接待和會務組織安排、後勤管理及財務工作。根據局裡的中心工作目標,組織草擬工作報告、總結、檔案等文字材料;開展調查研究,做好信息和政策調研工作,了解掌握和提報綜合情況,為領導當好參謀。
(2)政工科
認真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局黨委的各項決策,抓好局機關及直屬企業黨的建設和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業的黨群、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障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全縣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定工作。
(3)規劃發展科
研究擬定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和指導性計畫,指導企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指導企業基礎管理、專項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企業外經、外貿和招商引資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負責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統計工作;負責經濟運行態勢分析、研究、匯總、上報;負責經濟信息的匯集、發布、諮詢工作;負責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登記備案、劃型、升級和企業集團的審查、申報工作。
(4)科技服務科
研究制定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科技進步規劃和措施;組織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負責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審核、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產品質量及實施行業規章、技術規範及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工作進行指導;指導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科技服務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經濟信息、技術、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協調、推介、指導工作。
(5)直屬企業科
制定企業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搞好指導、組織實施;協調企業與有關單位的關係,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促使企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照章辦事,依法生產和經營;積極幫助企業深化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解決生產經營中的資金、技術、原材料、產品銷售等方面的具體困難;負責指導企業思想政治、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領導信息
寧陽縣中小企業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清偉 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胡保亭 黨委委員、副局長
裴憲成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朱士章 監察室主任
成 員:姬海利 政工科科長
王 輝 辦公室主任
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裴憲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劉清偉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財務工作。
朱厚亮
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鋼球產業招商引資、新上技改、對上爭取、外經外貿、環境保護、生產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和鋼球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建設管理運行等工作;協助劉清偉同志負責局財務及全面工作;分管規劃發展科、鋼球產業辦公室;聯繫鋼球行業協會(商會)。
王 輝
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技術進步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行政監察、政工、勞動、人事、涉軍人員權益處理工作;協助劉清偉同志負責局辦公室工作;協助朱厚亮同志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鋼球產業、對上爭取工作;分管政工科、科技服務科。
蘇衛東
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信息化建設、網路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招商引資、局屬企業改革發展、經營管理、安全生產、勞動保障、計畫生育、信訪穩定工作;分管直屬企業科、招商引資辦公室、多種經營辦公室和信息中心。
李 華 負責工委、婦聯、共青團、老幹部、檔案、史志工作;協助蘇衛東同志負責局系統計畫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