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負責社會撫養費案卷的審批;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基層依法行政。(一)根據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一)根據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兩非”專項行動。

主要職能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 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兩非”專項行動。

(二)研究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發展的相關政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計畫指標,編制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基層開展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工作,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負責出生缺陷干預工作;負責全縣病殘兒童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避孕藥具管理工作;指導鄉鎮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負責社會撫養費案卷的審批;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基層依法行政。

(五)指導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六)負責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制定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外事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亮平:黨組書記。負責黨務工作,分管財務、人事、信訪工作。

胡定平: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肖海燕:副局長。分管流動人口管理、宣傳、政務公開工作。

何永勝:副局長。分管規劃統計、常年調查、信息化建設、計生綜合改革、計生綜合治理工作。

馬志強:副局長。分管獎勵扶助、機關管理、招商引資、老乾關協、中心工作,兼機關支部書記。

廖長青: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規、非訴執行、社會治安、安全生產、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

楊建群:工會主席,協會常務副會長。負責協會工作、工會工作。

袁新華:副局長。分管科技、整治“兩非”工作。聯繫服務站、藥具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綜合協調工作。

2、掌握全局工作情況,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當好參謀。

3、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

4、協助管理機關日常事務。

5、負責文字材料的組織與審核工作,負責起草局年度工作總結、工作報告、領導講話、會議紀要等重要文字材料和重要檔案,負責局行政公文擬辦、校核與督辦工作。

6、負責收集、整理、綜合分析信息,編撰督查通報,編髮工作月通報,電子政務建設。

7、負責上傳下達,負責各級來文、來函的收發、登記、呈批、傳閱、催辦、保管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9、負責機關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

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變動、職稱晉升、考核獎勵等工作。

2、制定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培訓計畫、歸口管理各科室的各類培訓。

3、督促計生工作人員的待遇落實。

4、協助做好機關支部、離退休支部、老乾關協等工作。

5、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下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

6、負責局機關物資採購,管理機關國有資產。

7、負責指導鄉鎮計生財務管理。

8、負責監督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規劃統計科

工作職責:

1、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問題的分析和研究。

2、擬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評估方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

3、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

4、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人口統計數據,培訓指導基層統計業務,發布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

6、牽頭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和綜合改革工作。

7、負責計畫生育聯審工作。

8、督促鄉鎮做好育齡婦女屬地管理和育齡婦女移交託管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工作職責:

1、依法制定、解釋、諮詢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政策、執法制度、執法程式。

2、依法調查處理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案件,落實法律責任。

3、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證》和《執法監督證》的審核、發放。

4、受理、審核再生育申請,發放《再生育證》。

5、協助法院做好計畫生育非訴案件執行工作,做好國家工作人員違法生育的立案和征費工作。

6、對合法妊娠施行中期以上非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手術的受理和審核。

7、受理和審核施行恢復生育手術的行政許可。

8、審核社會撫養費徵收案卷,監督鄉鎮社會撫養費徵收和行政處罰工作。

9、組織鄉鎮人口計生行政執法質量考評。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宣傳科

工作職責:

1、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2、積極向省、市宣傳推介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典型。

3、負責局機關及外部政務公開工作、各級報刊雜誌的征訂及宣傳資料的發放工作、關愛女孩和婚育新風進萬家等活動的宣傳工作。

4、做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指導、培訓工作,加強與計生服務站和藥具站的聯繫。

5、做好全縣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接待、登記、上報、鑑定等工作,並協助做好後續處理和回訪工作。

6、負責病殘兒的初鑒,並統一組織到省市鑑定。

7、負責牽頭組織整治“兩非”行動。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流人口管理科

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

2、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相關協調工作。

3、指導鄉鎮做好流動人口避孕節育、孕情監測等工作。

4、督促鄉鎮、村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工作。

5、負責做好湖南省流動人口一盤棋信息平台監管工作。

6、負責做好國家PADIS平台的信息核查反饋工作、流動人口區域協作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獎扶辦

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並做好宣傳工作。

2、負責全縣五項獎勵、城鎮獎扶優惠對象審批、核查、錄入及上報。

3、組織鄉鎮做好五項獎扶對象年審工作。

4、協助、督促五項獎扶資金的發放到位。

5、協助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對象的審批、上報工作。

6、負責全縣獎勵優惠對象的檔案管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計生協會

工作職責:

1、加強基層計生協會的建設和發展,抓示範點,總結推廣典型。

2、加強協會骨幹的培訓工作。

3、組織開展重大節日宣傳活動。

4、開展生育關懷和“兩為兩爭”活動。

5、指導村(社區)開展計生村(居)民自治工作。

6、做好計生系列保險工作。

7、做好計生幸福工程項目工作。

8、指導 “三結合”項目的開展。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常年調查隊

工作職責:

1、開展舉報調查。

2、開展出生統計質量調查。

3、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四項手術準確性及全員流動人口信息採集工作的核查。

4、開展國家乾職工違法生育調查。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藥具站

工作職責:

1、負責避孕藥具的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和宣傳。

2、定期組織對鄉鎮、村(社區)藥具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負責審核、編制計生藥具年度調撥計畫,收集、填報、匯總計生藥具統計報表。

4、熟悉掌握計畫統計業務,藥具管理系統的套用操作。

5、指導基層計生藥具規範管理,加強對計畫執行情況及庫存周轉情況的監督。

6、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藥具零售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計生非訴執行局

工作職責:

1、負責辦理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負責被執行對象及財產的查找、查封、凍結、劃撥、搜查和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的實施。

2、建立健全全縣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執行工作檯帳,對各鄉鎮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及時報送縣人口計生領導小組納入鄉鎮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評估。

3、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各鄉鎮、法院行政庭、執行警務局、立案庭、各人民法庭與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局之間的協調工作。

4、負責執行工作的經驗總結,情況匯報,調查研究,信息收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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