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蒗彝族自治縣民政局

寧蒗彝族自治縣民政局

六、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二、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七、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辦公雜務

【機構簡介】
寧蒗縣民政局
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認真組織學習中央、省、市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態度堅決、合理協調、行動迅速、措施有力、顧全大局。
二、加強業務學習,採取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提高業務能力,認真做好檔案管理、檔案保密和民政信息、資料整理使用工作。
三、加強民政信訪工作,熱情接待來訪者,做到詳實登記,及時轉交相關職能股室處理,一般問題當時解答落實,疑難問題在兩周內解答落實,努力讓每位來訪者滿意而歸。
四、嚴格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提出的問題和要辦理的事項,要認真解答、辦理。
五、加強內部接待和車輛管理,做好環境衛生和安全防範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代表提交的議案。
七、貫徹和執行黨風廉政和政務公開責任制。
八、認真負責地完成和督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各股室的其它工作。

雙擁安置

雙擁辦、優撫安置股職能職責
一、認真宣傳雙擁政策,積極配合縣委、政府,按時搞好每年的“元旦、春節、八一”期間的各項走訪慰問活動。
二、申報革命烈士,凡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手續完備、犧牲情節證據充分且符合國務院有關追烈條件的,自辦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市政府申報;傷殘證評定、補(換)證,凡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手續完備,符合評定、補(換)證條件的,自辦理之日起兩周內報省、市民政部門審核(補(換)證省廳每年3月、6月、9月、12月批准發證)。
三、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工:根據省市下達的年度接收計畫,部隊憑通知書將安置對象的檔案交安置辦審核,同時與安置對象和部隊見面,在“三滿意”的前提下,於每年的11月前辦理交接手續。
四、在職權範圍內,按規定時間答覆、辦理基層單位和服務對象所提出的問題、需辦事宜;熱情接待優撫安置對象的來信來訪,做到來信有回音,來訪有答覆,並按有關政策在15日內答覆。
五、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省級和市級的優撫安置資金在收文後7個工作日內拔付。積極爭取創建雙擁模範縣,加強烈士陵園管理工作。
六、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救災救濟

救災救濟股職能職責
一、面對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做到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啟動救災回響,第一時間向災區一線派出工作小組,第一時間向災區調整救災物資。
二、報災工作做到及時、快速、準確、規範,重大災情2小時內收集上報,一般災情24小時內收集上報;
三、汛期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
四、救災資金的發放和管理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專款專用,公開、公平、公正。省、市級的救災應急資金在收文後2日內下達各鄉(鎮),其它救災資金收文後10日內下達各鄉(鎮),並督促各鄉(鎮)在10日內落實到災民手中;
五、災區民房恢復重建工作做到有計畫、有落實、有督促、有檢查、有總結;
六、災民和困難民眾生活安排做到部署周密、措施有力、方法得當,確保災民和受災民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醫、有乾淨水喝、有學上;
七、社會捐贈活動的開展做到規範、公開、透明,並接受社會的監督;
八、對上門尋求救助的困難民眾做到熱情接待、熱心幫助。
九、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福利事務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職能職責
一、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機構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福利事業。堅持社會福利社會辦的原則,探索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等方式辦理社會福利機構,鼓勵民營、私人、創辦托老所、家庭養老院。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二、申辦福利機構同意籌辦或不予籌辦的決定30內作出書面通知申辦人。同意開辦,對所報的檔案進行審查,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定批准證書》工作日為30日內。
三、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併或者解散時,應當提前3個月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四、國內收養登記服務,指導全縣的收養登記服務。具備收養條件的根據《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進行收養。按規定收取部分調查費和手續費,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523號檔案(收養申請手續費20元;收養證工本費10元;收養登記調查費220元。)。
五、承辦涉外收養,具備受理收養條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規定》進行收養。涉外收養收費依據:雲計收費〔2001〕483號(收養申請手續費20元;收養證工本費10元;收養登記調查費220元)。
六、辦理時限:符合收養登記條件的,從受理次日起30日內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登記發證。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辦理收養登記前公告查抄棄嬰生、兒童的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抄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七、本市級內申辦社會福利企業審批認定,根據《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及國家民政部民發〔2007〕103號檔案即《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執行。
八、加強民間組織管理工作,重點培育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為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創造有利條件。
九、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城鄉低保

低保股職能職責
一、調查研究,根據國家相關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寧蒗實際,制定出台操作性強的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供養和醫療救助管理實施辦法;
二、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申報審批程式,並在縣、鄉、村三級政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示。
三、堅持動態管理,實行“應保才保、應保盡保、應出盡出、按標施保、分類施保”;
四、積極向上級爭取救助資金,按省、市下達指標及時撥付救助資金,下撥資金時間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隨著我縣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保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逐步提高補助水平;
六、加強農村敬老院建設,合理規劃布局,重點建設區域性的中心敬老院,確保逐年提高集中供養率;
七、嚴格救助資金專款專用、專戶管理,規範運作,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困難民眾身上,堅決查處、糾正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八、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村委社區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職能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二、認真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行村民自治,促進基層民主制度建設。
三、按期組織實施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四、搞好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健全組織機構,深化和諧社區建設,逐步建立社區服務體系。
五、編報村(居)委員會工作用房和服務設施項目。按照分級承擔的原則,逐步解決無辦公用房村委會和居委會。
六、定期不定期培訓村(居)委會幹部,提高村(居)委會幹部的整體素質。
七、組織實施和諧社區的示範工作,總結經驗,以點代面,逐步推廣。
八、申報、援建社區、村委會圖書室,切實解決社區、農村看書難問題,開展智力扶貧活動。
九、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積極開展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認真開展“集中登記”和“市場化服務”工作。
十、調查、核實、兌現農村原大隊一級部分離職半脫產幹部六十年代精減人員定期生活補助。
十一、認真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和相關政策諮詢日常工作。
十二、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區劃地名

區劃地名股職能職責
一、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地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
二、按分級管理原則,在審批行政區劃變更、進行地名命名和更名時,嚴格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和審批許可權執行。做到根據情況同有關部門聯繫洽商。在承辦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區劃變更的工作時,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和有關民族的代表充分協商擬定。需縣級地名管理機構審批的,一周內審批或提出具體意見。
二、組織設定、管理、維護、更新地名標牌。指導和督促編制(修編)和實施地名規劃。紮實做好界線聯檢工作,積極推動平安邊界建設。做到行政區域界線清楚、無爭議。
三、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做到適時進行地名普查或補查更新,建立地名資料庫,做好地名涉密工作,不斷開展多種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務。
四、加強區劃地名法規建設,出台《寧蒗彝族自治縣地名管理條例》。做好行政區劃工作,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負責管理地名檔案,提供地名資料服務。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圍繞“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和老年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符合我縣老齡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完善和增加“星光老年之家”活動中心的硬體設施,加強各項管理,熱情周到為全縣老年人服務。對基層老齡工作進行指導,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老年工作方針政策和老年法律法規,動員社會力量都來關心和支持老齡事業,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三、每年重陽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文體活動,開展敬老愛老宣傳,讓全社會都來關心、關愛老年人。
四、 對年滿60周歲以上本縣範圍內老年人辦理老年人
《優待證》,三天之內即可領取。(注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薄、標準像2張,本人親自到場)

計畫財務

計財股職能職責
一、認真組織股室財務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時勢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質,積極對經費收支、管理使用等財務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改進業務技能,不斷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民政統計電子台帳建設和動態的管理,充實和完善各級民政統計台帳資料;充分發揮民政統計台帳的作用,逐步實現數出一門的制度,並對民政統計電子台帳建設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三、進一步加強機關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民政各項資金,轉變觀念,為本級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做好經費保障工作。
四、具體負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直接對單位領導和單位分管領導負責,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組織監督檢查資金財產的安全完整,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五、具體組織開展單位會計工作,強化單位內部會計管理,促進會計基礎工作逐步規範。
六、及時清理往來款項,按時完成日常編制憑證、對帳、記帳、帳務處理工作,布置、審核、匯總直屬單位決算報表,按時完成年終決算工作。
七、組織編報部門年初預算、各項追加預算經費和財務收支計畫,積極主動開闢財源,擬定資金籌措計畫,努力爭取財政資金,著力落實經費預算。
八、參與單位經濟活動、財務收支決策和重大經濟決策,參與重大經費安排和重要財務決策會議。
九、組織建立建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制訂會計和出納工作崗位責任制度。
十、負責了解檢查會計工作情況,督促本單位正確執行國家財經法規、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檢查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督促單位依法開展會計工作。
十一、負責各鄉(鎮)的各項民政專款資金的分配安排、管理使用的跟蹤、監督、檢查工作。並按要求,考核各鄉(鎮)各項民政專款的資金使用效益和評價資金使用績效。
十二、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制度,組織配合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等監督和檢查工作,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年內分別召開全縣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匯審工作會議和全縣計財會議。
十四、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檢查完成上級部門和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等部門的財務和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本級各科室涉及計財方面的相關事項。
十五、負責縣本級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和統計資料。
十六、加強縣本級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建全會計檔案的立檔、歸檔、保管、調度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十七、認真完成市局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社會救助

救助站職能職責
一、堅持“自願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搞好救助工作。
二、救助人員統一排班,輪流值日,保證站內24小時有人在崗,確保求助人員時刻有人接待。
三、對救助人員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講解政策,對應給予救助的一個不漏地進行救助;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耐心講解政策、規定,做好思想工作,勸其儘快離站;對個別無理取鬧的行騙者,在講清政策的同時,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請公安部門一起做工作,使其行騙的目的不能得逞。
四、搞好登記制度,對救助人員的基本情況,要求及處理結果和方法都進行詳細登記,做到有據可查。
五、對饑寒交迫求助者及時解決就餐和禦寒衣物。
六、對危重病人及時送往正規醫院救治。
七、對流浪少年兒童守護到位,及時提供飲食、住宿、醫療服務、安排專人24小時進行守護,確保他們的安全。
八、對返鄉的求助者護送到位,工作人員要護送返鄉的求助人員到公共汽車站幫助買車票,使其乘車返鄉,對其路途上的住宿等生活費用,嚴格計算,做到給足不浪費,在保障求助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使有限的經費發揮更大的作用,使其更多的求助者得到救助。
九、對救助期間在站人員服務到位,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儘量滿足其所提要求,在生活、住宿、娛樂、就醫等方面服務好。
十、積極完成縣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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