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編報並組織實施全區城市管理工作規劃、計畫;根據市、區兩級財政核定的經費計畫,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城市管理及維護經費計畫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經費年度使用計畫。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和考核;負責對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並對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組織全區性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四)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和市容環衛行業管理;負責區管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養護和招投標工作的組織。
(五)待命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環境保護(社會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排污行為)、工商行政(無照商販)、公安交通(侵占道路)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部分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受理管轄範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複議和投訴。
(八)負責對全區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考核和業務培訓。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姓名: 金海峰
職務: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 葉 華
職務: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勞動人事工資、目標考核、職稱評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群團、城管義工、內河等工作;分管政工科、工會、婦聯、團委、區內河所。
姓名: 羅世忠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後勤行政事務、財務審批、新聞發言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執法科、執法中隊、案件處理中心。
姓名:陳露泉
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人民武裝、老幹部、人大政協建議提案、信訪、安全生產、數字城管等工作;分管監察室、生態辦。
姓名:鄭 傑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管理以及城區防汛防台等工作;分管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區市政管理處、區市容環衛管理處、區園林綠化所、區“三防”辦、區綠化辦、區供節水辦、區園林綠化養護中心、區環境衛生經營服務中心。
姓名:竺明芳
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人民武裝、老幹部、人大政協建議提案、信訪、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監察室。
姓名:嚴立新
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公安保障、數字城管工作。分管區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公安保障大隊。
姓名:王挺飛
職務:黨委委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政務工作;
2、 組織起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綜合性的文字材料;
3、 負責局機關檔案、信息、檔案、辦公自動化工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檔案管理;
4、 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辦理;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5、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劃、年度計畫工作;
6、 負責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城市管理維護經費計畫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經費年度使用計畫;
7、 負責後勤保障工作,統籌物資、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及更新管理,並做好使用、管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8、 做好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工作;
9、 承辦綜合性會議會務、重要接待、對外聯絡和重要活動安排;
10、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工科
1、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黨組織的思想、作風、組織、制度建設;
2、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
3、 負責局系統的紀檢日常工作;
4、 負責組織局系統的政治文化宣傳和法制培訓教育工作;
5、 負責局屬單位工會工作、團組織建設、婦女和計生工作;
6、 負責局系統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7、 負責局管幹部的考核考察工作;
8、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組織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審核工作,並做好業務技術培訓指導工作;
9、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局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安全生產和社會不安定因素排調工作;
11、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科
1、 負責全區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
2、 參與制訂年度維護計畫及維護經費測算工作;
3、 負責區管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和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4、 負責管理城區環境的綜合整治工作;
5、 負責城管建設項目的擴初會審、竣工驗收和設施移交管理工作;
6、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戶外廣告、店名招牌審批及管理工作;
7、 負責對街道城管工作的考核;
8、 負責對街道城管綜合整治工作的檢查督促;
9、 負責編報並實施全區防台防汛預案工作;
10、負責區生態區建設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1、負責區綠化辦日常管理工作;
12、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執法督查科
1、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行風管理;
2、 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
3、 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協調和監督檢查;
4、 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中的違章違規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5、 負責組織全區性城市管理專項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6、 負責處置執法活動中的突發事件;
7、 負責組織對各行政執法中隊日常工作考核;
8、 負責受理行政執法舉報和投訴;
9、 負責行政執法指揮中心的日常管理;
10、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揮中心
1、 負責受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舉報;
2、 負責接受區長值班室、支隊來電,並通過指揮系統落實到各承辦部門;
3、 負責相關城市管理部門與各行政執法中隊之間執法業務的傳遞;
4、 負責下達區、局領導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指令;
5、 負責對交辦、傳達的各項任務辦理情況的督促、反饋;
6、 負責對受理辦結情況的分類統計和歸檔,並做好月度、年度統計;
7、 負責對民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及時編排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8、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案件審核科
1、 組織落實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法律、法規和規章;
2、 負責本級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和重大案件的備案與上報工作;
3、 負責辦理行政執法中強制性案件的前期落實工作;
4、 負責主持行政複議工作和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工作;
5、 負責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6、 負責對其它行政管理部門涉及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方面的法規界定和協調工作;
7、 負責對各行政執法中隊業務指導、培訓,作好執法文書檢查、規範工作;
8、 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9、 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10、負責組織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
11、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街道執法中隊
1、 負責查處市容環境衛生(渣土除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
2、 負責查處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
3、 負責查處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
4、 負責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於無照商販的違法行為。
5、 處理區城管執法大隊指揮中心指令辦理的案件和其他行政執法方面的工作。
6、 負責查處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於人行道範圍內侵占道路的相關違法行為。
區城管執法專業中隊
1、 負責查處全區範圍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罰的相關違法行為。
2、 負責查處全區範圍內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違法行為。
3、 負責查處全區範圍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中有關渣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違法行為。
城管視窗
地址: 江東區政務辦理中心
1、負責接待來人來訪業務諮詢。
2、負責受理戶外廣告、宣傳,渣土砂石運輸、處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綠地挖掘、占用,園林綠化規劃、設計的審批事項。
單位地址
江東區大步街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