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公安局

寧波市公安局

寧波市公安局是寧波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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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市人民警察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其主要職能是:

(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政策、規章,部署、指導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協調跨地區和涉外案件的偵破。

(三) 依法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保衛組織的建設。

(四)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和居民身份證以及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負責、指導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 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 負責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和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

(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海曙、江東、江北三區的交通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名稱:政治部

負責人:湯長源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為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和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下轄幹部處、警務處、教育訓練處、宣傳處。

名稱:辦公室

負責人:徐聯達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負責掌握公安工作情況,協助局領導組織實施全局業務工作,承擔公安調研工作、統計、機要、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安重要會議會務、公安外事、接待工作;管理、督促查處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

名稱:110接處警中心

負責人:宣業靖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指揮調度全市“110”接處警,協調處理緊急警務。

名稱:紀委

負責人:馮如慶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1、協助局黨委牽頭、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2、掌握了解黨員民警遵紀守法情況,經常對黨員民警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法律法規政紀警紀教育;3、受理民眾對黨員民警的檢舉、控告,檢查處理黨員民警違反黨紀政紀警紀的案件;4、受理黨員民警不服黨紀政紀警紀處分決定的申訴。

名稱:機關黨委

負責人:駱紅星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

名稱:審計處

負責人:傅培佳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依法審計公安機關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

名稱: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人:方旱國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負責實施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督察。

名稱:後勤處

負責人:陶 誠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1、負責編制市局機關公安經費預算和經費管理工作。2、負責市局機關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3、負責市局裝備規劃和建設。4、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車輛、槍枝彈藥、警械器材、警用被裝物資訂購、調撥、管理工作。5、負責市局基建項目的規劃、立項和建設工作,指導市局獨立核算單位的基建工作。6、負責市局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7、負責市局機關車輛、行政事務保障工作。8、負責指導全市公安各項後勤管理工作。9、負責抓好後勤處隊伍建設和黨建工作。10、承辦落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名稱:法制支隊

負責人:朱維宏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負責規劃、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實施內部執法監督,承辦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名稱:出入境管理局

負責人:賴根發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依法辦理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探親、旅遊、留學、定居的審批和外國人及華僑、港澳台同胞的有關簽證和居留證、臨時居留證、暫住證等事宜,依法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

名稱:科技通信管理局

負責人:黃蔚民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研究制訂、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工作。

名稱:刑事偵查支隊

負責人:葉忠華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指導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以及組織、協調或直接偵辦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名稱:治安支隊

負責人:蔡利豐

地址: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負責指導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隊伍建設情況,掌握全市社會治安動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市治安管理的政策規章;配合指導全市治安系統民警隊伍建設和崗位教育訓練工作;研究、指導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導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劇毒等危險物品涉及公共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指導槍枝警械管理工作;研究、指導公安派出所工作和民眾性治安防範工作;指導並辦理全市公安機關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協助指導處置突發性、群體性治安事件處置;研究、指導保全服務業管理及技術防範工作;研究、指導戶政和流動人口、工作對象、公民身份證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指導、協調、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工作。

名稱:經濟文化保衛支隊

負責人:王國榮

地址:寧波市江東去中興路658號寧波大廈11樓

職責:1、重點單位內部安全監管;2、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行政許可;3、重點工程安全監管。

名稱:交通警察局

負責人:柴大科

地址:寧波市江東興寧路48號

職責:指導、監督、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勢,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及負責對駕駛牌證的管理工作。

名稱:巡(特)警支隊

負責人:王雅寧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興寧路延伸段

職責:負責指導全市公安巡特警隊伍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和參與指揮突發性治安事件處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經常性的治安巡邏等工作。

名稱: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人:馮林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指導或直接偵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部分侵財性等犯罪案件。

名稱:禁毒支隊

負責人:成建國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職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偵破毒品犯罪案件,緝拿販毒、吸毒、製毒及種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員。

名稱:交通治安分局

負責人:齊海強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翠柏路80號

職責:負責維護公交線路、站台及公交、長途和計程車客運的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搶劫、扒竊、車匪路霸等違法犯罪活動。

名稱:水上分局

負責人:陳均康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柴家漕150號

職責:負責實施打擊本市水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水上突發事件,管理水上船民戶口,對各類船隻實施治安管理。

名稱:消防局

負責人:虞益元

地址:環城西路北段222號

職責:防火、滅火、搶險救援。

名稱:邊防支隊

負責人:顏建榮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朱雀新村199號

職責:本市沿海邊防轄區及海上治安管理。

名稱: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人:王以豪

地址:海曙區麗園北路489弄36號

職責:1、全市監管場所業務指導及考核;2、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減刑把關。

名稱:看守所

負責人:龔忠德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沁園街256號

職責:承擔海曙、江東、江北三區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服刑罪犯的羈押、管教改造任務。

名稱:收容教育所

負責人:李維爾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沁園街276號

職責:是公安機關依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法律道德教育、組織參加勞動生產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的行政強制教育場所。

名稱:東錢湖分局

負責人:陸朝暉

地址:東錢湖鎮錢湖南路16號

職責:負責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執法和各項警務工作。

名稱:國家高新區分局

負責人:張朝寧

地址:江東區江南公路老廟車站旁

職責:負責高新區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執法和各項警務工作。

名稱:大榭分局

負責人:蔣如軍

地址:大榭開發區信拓路205號

職責:負責大榭開發區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執法和各項警務工作。

名稱:杭州灣新區分局

負責人:張繼傑

地址:濱海大道與興慈三路路口旁

職責:負責政法、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司法、信訪、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城市執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持政法委、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名稱:警察學校

負責人:胡國維

地址:奉化溪口中興東路288號

職責:1、在職民警警銜晉升培訓;2、初任民警培訓;3、相關專業業務培訓等。

名稱:機場分局

負責人:蘇劍雄

地址:寧波市櫟社國際機場行政辦公區內

職責:1、負責櫟社國際機場空防安全。2、負責轄區內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時受理和處置民眾提供的各類線索和報警求助,對轄區範圍內的暫住人口進行管理,對轄區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進行查處。3、負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負責對轄區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5、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6、機場控制區通行證的審驗、制發與管理7、飛行區巡視管理及飛行區機動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的發放和年度審驗。8、辦理要客禮遇和免檢對象的免檢手續。

領導信息

姓名:王惠敏

職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個人簡歷:男,1958年07月出生,山東莒南人。1975年10月參加工作,1981年01月進入公安系統,一級警監。2008年4月出任寧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政治部、警衛處,聯繫武警寧波市支隊;

姓名:王偉標

職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1957年2月出生,安徽潛山人,1974年6月參加工作,1981年11月進入公安系統,二級警監。2002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06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2年6月出任中共寧波市公安局委員會副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處理日常行政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處、後勤處、110指揮中心、法制支隊、軌道交通治安分局和打防控工作;

姓名:羅利達

職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1963年1月出生,浙江慈谿人。1982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三級警監。2006年11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10年4月擬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2年8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經濟文化保衛支隊、治安支隊、基礎人口與租賃房屋管理支隊(居民身份證服務中心)、消防局、巡(特)警支隊、機場分局、安邦護衛公司、見義勇為基金會和大型活動安全保衛、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聯繫鐵路派出所、森林公安局;

姓名:邵國平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1958年4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進入公安系統,武警大校警銜。2006年8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姓名:過露華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1956年11月出生,江蘇東台人。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1年1月進入公安系統,二級警監。2006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監所管理支隊、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簽證簽注處、邊防支隊、安康醫院(市強制隔離戒毒所),聯繫海警二支隊、寧波港公安局;

姓名:馮如慶

職務: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個人簡歷:男,1955年10月出生,浙江嵊縣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進入公安系統。三級警監。2006年11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紀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警務督察支隊、審計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益工作委員會和信訪工作;

姓名:張希平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2008年11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2010年4月擬任寧波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012年8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研究室、科技通信管理局、交通警察局、網路警察支隊、水陸交通治安分局、警察協會,聯繫高速公路交警總隊寧波支隊;

姓名:勵健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個人簡歷:男,1964年9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9月進入公安系統。三級警監。2011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刑事偵查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禁毒支隊、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

姓名:湯長源

職務: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個人簡歷:男,1956年9月出生,江蘇興化人。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9月進入公安系統。三級警監。2007年4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2012年8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政治部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幹部處(老幹部處)、警務處、教育訓練處、宣傳處(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組織處、協輔警管理處、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婦委會、市人民警察學校、前衛體協。

姓名:馮林

職務:局黨委委員、經偵支隊支隊長;

個人簡歷:男,1956年6月出生,浙江餘姚人。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82年1月進入公安系統。三級警監。2006年11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治安支隊支隊長,2011年2月出任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

工作分工:主持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工作;

姓名:柴大科

職務: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局局長;

個人簡歷:男,1964年10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5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三級警監。2012年8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警察局局長;

姓名:徐世偉

職務:巡視員;

個人簡歷:男,1954年1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78年4月進入公安系統,二級警監。2002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06年12月出任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聯繫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分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大榭開發區分局、杭州灣新區分局;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向人民民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結合公安工作實際,編制了《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供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閱讀。

一、公開信息分類

(一)信息分類

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開目錄和補充公開目錄兩大部分,分二級類別設定。法定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行政執法、人事信息、財政信息7個一級類別26個二級類別,補充公開目錄為辦事指南1個一級類別2個二級類別5個三級類別。

(二)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信息名稱

生成日期

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責任處室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內容。

2、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三類。公開信息目錄僅限於主動公開。

3、發布機構

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的發布機構為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本機關指定設定以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

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工作時間

市公安局

出入境接待大廳

江東區

中興路658號

上午:08:30--11:15

下午:14:30---17:0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市車輛管理所

江東區

中興北路33號

市行政服務中心

公安視窗

海曙區

老實巷70號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上述公共查閱點索取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南》和《目錄》,或查詢本機關提供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此外,本機關還將通過新聞發布會和報刊、廣播、電視等輔助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利用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予以公開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寧波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視窗,地址:海曙區老實巷70號

(二)申請範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等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的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三)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採用書面(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填寫《寧波市公安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以單位名義申請的,應提供單位的工商註冊證件或證明檔案複印件。申請人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部門代為填寫。《申請表》可以在寧波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視窗領取,也可以在寧波公安網上下載,《申請表》複印有效。

提出申請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2、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寧波公安網,直接填寫《申請表》,並隨同申請人身份證明檔案掃描件一併提交,申請時間從信息到達網站伺服器時開始計算。

3、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提出申請的,須以掛號信方式,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時間從信函、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時開始計算。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對《指南》未盡事宜進行諮詢。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一次性全部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本機關將予以告知,並儘量提供所申請政府信息受理機關的聯繫方式。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不予公開的,本機關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六)處理時間

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本機關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答覆。如申請內容較為複雜,經本機關信息公開辦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覆申請人或者不能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期限恢復計算。對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本機關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本機關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辦理期限內。

(七)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依照國家規定收取信息檢索、傳遞和複製的成本費。

四、救濟方式及程式

本機關將在我市主流新聞媒體和政府信息網上公布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或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違反規定收費的,可以向本機關信息公開辦和監察室投訴。地址:寧波市中興路658號。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五、工作機構

寧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是全市公安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組織協調機構。

地理位置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中興路6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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