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和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城市管理和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護計畫;負責市區市政公用設施正常維護經費的測算、年度維護經費計畫安排、調度核撥、使用監管工作。
(三)負責全市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區河道、公用事業(供水、節水、污水處理、供氣、供熱等)的管理工作;組織對縣(市)區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四)負責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
(五)參與擬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資質管理;承擔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職責。
(六)承擔市管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區河道等城市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承擔市管的城市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工作。
(七)受委託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八)負責燃氣市場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以及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
(九)擬訂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區河道等城市基礎設施養護市場化改革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城市基礎設施養護招投標工作。
(十)負責市政公用系統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轉化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局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目標考核,協助市考核辦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建設管理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的答覆工作;承擔幫困扶貧、對外聯絡、業務接待、辦文辦會、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綜合協調局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工作;負責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和局屬單位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三)宣傳教育處
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工作,協助局新聞發言人做好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技術培訓教育等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創建文明行業和文明單位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指導政研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統戰、僑務和對台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
負責市政、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公用事業、市政公用企業資質、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等行政審批事項的認定、審核、審批及非行政審批事項的備案;負責市級立項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公用配套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
(五)綜合計畫財務處(審計處、後勤裝備處)
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負責編報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年度計畫;負責年度市政公用設施維護經費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經費的測算、計畫安排、使用監管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專項維修預、決算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裝備的計畫、配置、更新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局屬單位的各項改革工作;指導局系統的設備管理和科技工作。
(六)城管一處
負責擬訂城市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編報年度城區環境綜合整治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養護管理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區河道、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市管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區河道、污水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的養護和大修工程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防汛防台工作;負責培育和發展養護市場,組織協調養護招投標工作。
(七)城管二處
負責擬訂城市供水、節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公用事業發展的地方性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公用事業的市場培育和行業管理;負責城市供水、節水、供氣、供熱管理工作;組織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燃氣市場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以及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
(八)建設管理處
負責擬訂局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的方案論證、報批、前期協調、日常監管等工作;組織協調局屬單位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局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工程有關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工作。
(九)軌道交通工程管理處
參與擬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方案論證、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投標、竣工驗收;負責全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專家庫管理、信息發布和實施過程中管線遷建、道路綠化改造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參建企業資質審核、市場準入、市場誠信管理等工作;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軌道交通工程質量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演練、應急搶險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編制5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5名;處級領導職數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8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寧波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寧波市城市管理局合署辦公。
(二)寧波市城市管理局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含寧波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姓名:盧敏
職務: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計畫財務、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目標考核、政務督查、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政策法規、綜合改革、審計、統計、標準化管理、科技、設備管理、節能、行政執法裝備、社會管理創新及扶貧幫困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計畫財務處(審計處、後勤裝備處)、案件審核處(政策法規處)。
領導簡介:男,1964年9月出生,漢族,浙江象山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
姓名:羅偉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群團、老幹部、出國(境)管理、人事管理、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兵預備役、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培訓中心),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婦委會。
領導簡介:男,1959年7月出生,1977年4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張逸平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城市制供水、節水、熱力、燃氣行業(含資質)、內河等方面工作。分管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城區內河管理處、自來水總公司,城管二處。
領導簡介:男,1958年出生,浙江寧波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施行良
職務: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建設、來信來訪、行政審批等方面工作。分管監察室、行政審批處。
領導簡介:男,1956年11月出生,1976年9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陳建勝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行業管理,停車場使用管理,城區防汛防台、重大活動保障和新聞發言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管理處(排水管理處)、園林管理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城管一處。
領導簡介:男,1962年3月出生,1980年12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大專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羅近林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智慧城管建設管理(含局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96310熱線管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業務指導、案件審核、行政複議和應訴、執法人員培訓、裝備標準編制、執法隊伍行風建設及執法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智慧城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管理處、督導處(信息處、信訪辦)。
領導簡介:男,1960年11月出生,1978年2月參加工作,湖南臨湘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王軍海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排水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含應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設與質量安全監督、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反恐安保維穩和外商企業服務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設管理處、軌道交通工程管理處。
領導簡介:男,1969年12月出生,1988年10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姓名:徐向波
職務:黨委委員、組織人事處處長
工作分工:負責組織人事處工作。
領導簡介:男,1968年3月出生,漢族,浙江寧波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
姓名:黃毓琳
職務:黨委委員、市智慧城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市智慧城管中心工作。
領導簡介:男,1973年5月出生,漢族,浙江洞頭人,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8月參加工作,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畢業。